晚上8点14分更新

掌管法律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颁布指令,大马将援引“共同法律援助”(MLA),以协助法国、瑞士和卢森堡调查案件。

不过,未知此事是否关乎三国早前寻求大马协助调查鲉鱼潜艇案及一马公司案。

根据最新发布的联邦宪报,刘伟强在3月25日颁布3份特别指令,4月2日正式颁布宪报。

三份指令阐明,部长在总检察长建议下,大马当局必须毫无条件、毫无保留地协助法国及瑞士。

部长指令可用MLA

《2002年共同法律援助法令》第18条文指出,只要获得部长指令,即便一国没有与大马签署共同法律援助协议,都可以获得大马法援助查。

根据宪报,法国要求大马协助,数宗法国刑事法典下第324-1、324-2, 324-3, 324-4, 324-5, 324-6, 324-7, 324-8和432-15条文下罪行。

这些条文,攸关洗钱和挪用金钱罪名。

另一方面,瑞士要求大马协助调查数宗瑞士刑事法典第158、314、322septies、305bis、146及 251条文下的罪行。

这些条文,攸关刑事管理不当、滥用公权力、贿赂外国官员、洗钱、诈骗及伪造文件。

卢森堡当局则要求,大马协助调查数宗2000年8月14日的第196及197条文、2001年1月15的第240条文、2014年7月18日的第496条文、2003年8月12日的第506-1条文下的罪行。

这些条文,攸关伪造文件、挪用公款、欺诈和洗钱。

《当今大马》已联络刘伟强,寻求解释,但截稿前还没获得回应。

两宗案件涉及纳吉

法国正在调查鲉鱼潜艇案舞弊案,其中法国武器商DCNS及Thales涉嫌贿赂数国高官,以换取合约。

大马购买潜艇时,前首相纳吉是时任国防部长。

瑞士律政司长劳伯在2016年开始,就要求大马助查一马公司,但时任大马总检察长阿班迪以警方正在查案为由,拒绝配合调查。

一马公司原是纳吉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