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53分更新

国会报道 为了争取在野党支持修宪,恢复沙巴/ 砂拉越“邦”地位,政府证实修改了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除了“增加字眼”,也有删除句子。

政府打算在二读通过后,在全院委员会修订原稿,在联邦宪法第1(2)(a)条文中增加“马来亚州属”(states of Malaya)字眼,及(b)条文增加“婆罗洲州属”(states of Borneo)的字眼。

政府说明,这项修订是为了全面恢复马来西亚在1963年建国时期的联邦宪法第1(2)条文。

此外,政府也删除原本法案中最后一个句子,即“这份修正案不会改变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在联邦体制下的功能”。

行动党砂拉越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昨晚也在其面子书专页贴出这份修订通知,并写道,“确定了。回到原本。”

 今日下午进入辩论程序

国会下议院将在今日下午2点半二读这份修宪法案,让国会议员辩论恢复沙巴/ 砂拉越“邦”的地位,据悉已有超过20名国会议员要求参与辩论。

根据1963年建国契约协议,当时宪法条款为:

“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a)马来亚州属,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与登嘉楼;(b)婆罗洲州属,即沙巴与砂拉越;及(c)新加坡州属。”

不过,新加坡已在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

联邦宪法也随着在1976年修正第1(2)条文,改为:“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沙巴、砂拉越、雪兰莪与登嘉楼。”

政府在上星期五提呈修宪法案一读时,联邦宪法第1(2)条文将修改成:

“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a)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霹雳、玻璃市、槟城、雪兰莪与登嘉楼;及(b)沙巴与砂拉越。”

惟当时东马在野党议员纷纷抗议修正案空洞,并要求政府撤回法案,更建议先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讨论修宪法案。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随后质疑,在野党为了反对而反对,并强调议员在二读阶段仍可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