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汇款案的控方已入禀申请,要求规定被告纳吉就两个据称妨碍司法审理(sub judice)的面子书贴文,向吉隆坡高庭道歉

今早到吉隆坡高庭入禀申请的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已证实此事。

根据申请通知书的副本,控方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前首相纳吉继续刊登类似的声明,并强制要求后者撤下7月15日和17日上载的两篇贴文。

有关两篇贴文,是跟第47名证人杨永亮(Yeoh Eng Leong,译音)指纳吉的信用卡刷了逾300万令吉的证词有关。

杨永亮是AmBank负责信用卡授权和诈骗管理的高级副总裁,他是7月15日在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审理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上供证。

指试图影响判决

根据莫哈末依扎签署的宣誓书,若完整地阅读有关两篇面子书文章,则清楚显示纳吉尝试通过社交媒体抗辩和点评杨永亮的供词。

“这明显妨碍司法审理,并意图对这个法庭的证据制造偏见,同时博取大众的支持来施压和影响这个法庭的判决。”

“类似的举动明显不妥当,等同于干扰应有的司法审理和法律程序。”

宣誓书也点出,有关文章等同于评论和预先判断,杨永亮所提供的证词。

“容许这种妨碍司法审理的文章,并不符合公共利益。有关文章令人对证据产生不利的想法,尽管仍然有待这个正直的法庭作出司法判决。”

7月18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已严厉提醒,纳吉停止继续上网发布可能藐视法庭的文章。

纳吉在7月15日的第一篇贴文,被指试图捍卫其信用卡于2014年缴付了336万令吉的做法。他辩称,那是为了购买“赠品”给另一个国家的皇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