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单方改教法案在司法界出现不同观点,资深律师哈聂夫认为联邦法院释宪裁决并不影响议会立法权限。惟行动党国会议员蓝卡巴则指出,辩论抵触最高法院裁决的“违宪”法案,只是在浪费时间。

蓝卡巴也是执业律师。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虽然技术上而言,州议会的立法权不受司法权所影响,但雪州若为了一项“明显违宪”的法案辩论,乃是浪费时间且不必要。

“尽管最高法院所作出的释宪裁决并不阻碍议会辩论任何法案,但基本常识都会认为,这样的过程只是浪费时间。”

雪大臣提单方改教法案

事缘,雪州大臣阿米鲁丁原本欲提呈法案,以修订《2003年雪兰莪伊斯兰治理州法令》允许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单方为未满18岁的孩子,改信伊斯兰教。

《联邦宪法》的马来语版本之中,改教同意权相关条文也使用“母亲或父亲”(ibu atau bapa),英文版则使用“父母”(parent)一词。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2018年1月29日在英迪拉的改教争子案中,已立下标杆性裁决,将宪法中“家长”(parent) 一词解释为复数(parents),因此父母其中一方不可单方为孩子改教。

修法或造成不必要麻烦

蓝卡巴解释说,联邦法院2018年已释宪,指父母其中一方不可单方为孩子改教,因此单方改教已算是违宪行为。

“除非联邦法院推翻此裁决,抑或修改宪法,否则州层级的法令也受到此裁决的约束。因此,雪州议会为了一项明显违宪的法案辩论,乃是毫无用处的。”

“更何况,雪州议会通过这种法案将会造成不必要的不确定性,因为这可能造成违宪的法律被落实,抑或一项法令落实无效的局面。”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这项法律落实时,也会招致其他诉讼案,也造成不必要的成本花费。”

蓝卡巴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乃是最终裁决,应当被尊重。他补充,若雪州议会为了一项抵触联邦法院裁决的法案而辩论,是毫无意义的。

哈聂夫主张交议会辩论

雪州议会原本择定在7月29日至8月9日之间,召开9天的会议。不过,会议只召开两天,黄瑞林即在7月31日,即第二天的会议上宣布完成所有议程并休会。

事后,传出黄瑞林以议长身份不签署相关文件以挡下改教法案的说法,更传出有人建议要撤换议长之说。

昨日,阿米鲁丁回应说,他是雪州议长黄瑞林建议下,展延提呈法案。

惟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却不认同“挡下法案”的做法,反之认为议长应该允许法案提呈,交由议会辩论。因为三权分立原则下,国会或州议会不能以法庭已有裁决,而阻止任何相关法案的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