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日开审,面对大马政府起诉的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也前来法庭聆审,为接下来的案子“备战”。

今日现身吉隆坡法庭聆审的是高盛集团代表律师希山郑保德(译音,Hisyam Teh Poh Teik)及雷汉(Raehan Yogaratnam)。

开审结束后,希山告诉《当今大马》,高盛集团为了准备案子而来。

“为了要准备接下来的案件。”

除了高盛集团,涉嫌从纳吉手中收到一马资金的Semarak Konsortium Satu有限公司代表律师郭叶雄(译音,Guok Ngek Seong)也出席旁听。

律师公会也派出两名代表旁听,他们是陈永健和拉苏里安(Rajsurian Pillai)。

今日在庭上时,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念出开庭陈词时,也点名高盛集团5次。

去年12月,大马政府就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弊案,起诉高盛集团3家子公司及2高层职员。

今年8月9日,政府再兴诉讼,起诉高盛17名前任与现任董事。

去年起诉刘特佐等4人

去年12月17日,大马政府入禀大马法庭,刑事提控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下图)、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大马富商刘特佐。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发表文告指出,所有被告都涉嫌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因此所有被告将在《2007年资本市场监管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下被控。

汤米汤姆斯指出,高盛集团向纳闽金融服务监管单位申请发出债券发行书(Offering Circular)及私募融资备忘录(Private Placement Memorandum,PPM)时,所提供的资料存有错误、误导元素或疏漏,即向投资者宣称这些债券将用在合法目的,惟实际上收益则遭到贪污及诈欺。

美国去年11月刑事起诉

美国司法部检察官办公室去年11月提控刘特佐、雷斯纳和黄宗华。根据美国司法部控状,一马公司在2009至2014年之间筹募资金,但所募得的数十亿美元资金却遭到滥用,通过欺诈手法挪用。

这些钱包括一马公司在2012至2013年透过高盛集团三次发行债券,而刘特佐、黄宗华和雷斯纳连同其他共谋,贿赂大马(包括一马公司)和阿布达比官员,为高盛集团赚取暴利。雷斯纳在纽约东区联邦法庭面控时已认罪。

美国司法部也宣称,黄宗华于2012至2013年之间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逾60亿美元债券时,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进而违反美国《反海外贿赂法》。

目前在黄宗华已在美国要求下在大马被捕,刘特佐则仍然被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