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表示,将在来临的一两周提呈媒体评议会法案予内阁。

“我能透露的是,我正准备向内阁提呈有关媒体评议会的法案。”

“我希望能尽快提呈给内阁。”

“我希望尽快完成,这个星期前或下个星期前,但肯定不是年底。”

哥宾星今天在吉隆坡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资讯近用的讲座,并在较后受访时透露上述消息。

该讲座是配合第3届“亚洲下一轮重要科技”研讨会而主办的。今天也是教科文组织订下的“全球资讯近用日”,而今年的主题是“没有人落在后头”。

民间呈四份建议书

哥宾星指出,该部正在根据4份建议书,以拟定媒体评议会法案。

这4份建议书是由记者、出版人及编辑、民间组织和全国记者俱乐部(National Press Club)在今年分别提呈。

预计内阁通过法案后,通讯部将回头咨询相关团体意见,并在10月国会会期时提呈。今年7月,哥宾星咨询总检察署意见时,曾表明在年底前提呈法案,以便设立媒体评议会。

提高媒体的公信力

此前,哥宾星在研讨会致辞时,强调新闻自由与媒体评议会的重要,而媒体评议会可以自我规范,设定媒体社群的准则,以便提高媒体的公信。

“媒体是民主最具影响的力量,甚至被嘉许为第四权。”

“媒体能自由报导真相是非常重要的,即便是以批评政府的方式。”

哥宾型也认为,媒体评议会可以充当公众与媒体之间的仲裁单位,以便维护全体马来西亚人的利益。

“身为尊重和倡导表达及资讯自由的政府,我们不仅期待所有利益相关者信守高标准准则,同时也负责任地传播可靠的新闻和资讯。”

“这种公信有助于建立真实与真诚的新闻,并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信任’始终是今天和未来媒体业的标杆。”

疾呼同时废除恶法

政府放眼今年成立媒体评议会,以便媒体业者自行规范媒体。由各家媒体编辑及出版者组成的工作小组自去年8月份开始多次召开会议,并达成协议设立独立公正的媒体自治单位。

媒体评议会成立后将制定媒体执业守则(code of practice),内容涵盖新闻媒体的专业工作原则,并设立投诉机制,公众可以透过此机制投诉及要求纠正违反守则的新闻报道。

如同其他国家的媒体评议会,此媒体评议会的主要目标是让记者对自身的专业领域掌握更大的控制权,并改善现有的新闻品质。

大马政府过去多年以《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等等法律控管印刷媒体,而希盟选前承诺将废除《印刷和出版法令》及修订《 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民间组织疾呼政府同时废除钳制媒体的恶法,否则设立媒体评议会的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