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丑闻再衍生一宗案件,大马公司委员会今日提控SRC公司两名前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与苏伯(Suboh Md Yassin),以及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未依法在提交公司的2017年度财政报告。

此案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并由法官玛尼拉(Manira Mohd Nor)负责聆审。

大马公司委员会检察官诺纳兹拉(Nur Nazhzilah Mohammad Hashim)今日告诉地庭,聂菲沙、苏伯及 Gandingan Mentari 有限公司三造于2017年未依照《1965年公司法令》的要求提交年度报告。

惟大马公司委员会入禀法庭后,传票迄今未能交到上述三造手中。

根据法庭网站,法庭已把三人的案件列入审案清单中。

三造皆没出庭

今日,聂菲沙、苏伯及Gandingan Mentari 有限公司的代表皆没有出庭,他们也没有委派律师出席。

法官玛尼拉择定10月4日,让大马公司委员会将传票交给聂菲沙、苏伯及Gandingan Mentari 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任何人士或单位被控后,只有在收到法庭传票才需要出庭。

源自于一马案

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是SRC国际公司的子公司。而SRC国际公司原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在2012年转为由财政部拥有。

苏伯和聂菲沙也是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的股东。

苏伯是前首相纳吉SRC案件的关键证人。他在6月20日出庭供称,曾签署信件让SRC国际公司的资金转到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及 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

Ihsan Perdana公司是SRC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伙伴。

聂菲沙也是一马公司案及SRC国际公司案的关键人物。目前聂菲沙仍旧下落未明,执法当局正在追捕他。

反贪会查案官罗斯里曾在SRC案审讯中供称,聂菲沙在2018年第14届大选投票日两天前离开大马,出境后就没有再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