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连日争议后,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最终决定,停止为涉嫌伪造和贩售大马卡的商人黎振华(Lai Chin Wah,译音)打官司。

雷尔今天在槟城地庭,向法官诺沙哈(Norsalha Hamzah)申请,退出辩护律师团。

他强调,退出辩方律师团,是要避免有心人士抹黑行动党和希盟。

“我要强调,我个人并未因出任此案辩护律师,而遭受任何恐吓。”

“不过,我不要不负责任者利用此事,抹黑行动党、希盟政府和其他希盟领袖。”

他说明,经过慎重的考虑后,才决定退出辩护律师团。

他补充,他是于9月18日,在黎振华家属的委托下接下这项工作,惟其身份却招来其他政党的质疑。

强调不存在利益冲突

雷尔强调,虽然他是希盟行动党的国会议员,但在此案并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我维持我的立场,即如果继续代表他辩护,并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因为这个国家实行权力分立制。”

他说,法律并无禁止他代表任何被告辩护,况且被告在获判之前都是清白。

两天前,大马律师公会力挺雷尔,认为律师的独立与专业不该受到侵犯,同时强调宪法都保障每名被告有权委任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警方于9月12日逮捕6人,包括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及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他们在昨天被控上地庭,面对32项发行和销售非法报生纸及身份证的控状。

所有被告都不认罪。

引起朝野领袖骂战

雷尔则是出任其中一名被告,即黎振华的代表律师。黎振华被控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间,贩卖伪造大马报生纸、大马卡和护照给一名外籍人士,而面对《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下的三条罪状。

此外,他也被控教唆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莫哈末费祖(Mohd Faizul Arifin),为该名外籍人士伪造报生纸和大马卡。

根据《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第26(e)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5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不过,雷尔代表黎振华打官司一事,引来在野党领袖的抨击。其中,槟州国大党主席瑟克兰(M Nyanasegaran)扬言,若雷尔坚持代表黎振华,就得先退出行动党,成为独立议员,否则将会出现利益冲突。

不过,行动党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Kasthuri Patto)力挺雷尔,形容他是一名专业律师,也是有原则的从政者,会不畏惧、不偏袒地维护正义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