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过去,大马妇女若在海外与外国人生子,孩子申请大马公民权就是漫长等待和难上加难,如今政府将推行新一套的标准作业程序,改善这个问题。

内政部副部长阿兹加曼(Mohd Azis Jamman)表示,政府明年将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及15A条文,推行申请公民权的新标准作业程序(SOP)。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指出,在新程序下,国民登记局需要告知申请者为何回拒其申请。

阿兹加曼说,目前政府若拒绝申请,不需要提供理由。

申请处理将设有时限

阿兹加曼补充,政府也会制定公民权申请的处理期限。

“明年起,国民登记局处理公民权申请过程的时限为3个月14天,内政部则是8个月。”

阿兹加曼说,这个时限不适用于援引宪法其他条文来申请公民权者。

他指出,这些申请都需要一个个去处理,并需全面研究所提交的文件。

过去5年批逾2万案

阿兹加曼透露,2013年至2018年之间,国民登记局共收到11万1142个公民权申请,并批准了其中2万4327个。

他说明,在2万4327个批准的申请当中,不到2000个申请是在海外出生的孩子。

阿兹加曼指出,同一时期当中,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和15A条文下获批的申请,分别为142宗和1683宗。另外,共有5784名外国人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

今年7月,民主行动党数名国会议员曾会晤内政部长慕尤丁,乃是讨论公民权及相关文件的课题。

莫哈末阿吉斯解释,上述会面也讨论申请公民权过程所需改善的标准作业程序,特别是涉及列为无国籍的大马公民。

9月18日,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指出,政府在研究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文,让本地妇女能自动替国外出世的孩子取得公民权。

她说,目前只要父亲是大马公民,孩子可自动获公民权,而母亲则须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