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兹上诉得直,养牛公司泄密案无罪释放
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与前银行书记佐哈里上诉得值,揭露国家养牛公司弊案无罪,两人恢复自由身。
高庭法官莫哈末雅兹(Mohd Yazid Mustafa)裁示,控方无法依照《证据法令》第61条文,在审讯中提出原版文件作为呈堂证据,因而裁定拉菲兹上诉得直。
下午1点27分更新
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与前银行书记佐哈里上诉得值,揭露国家养牛公司弊案无罪,两人恢复自由身。
拉菲兹与佐哈里(Johari Mohamad)是在去年于沙亚南地庭被判触犯《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罪成,两人提出上诉,而沙亚南高庭今日驳回地庭裁决,宣告两人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莫哈末雅兹(Mohd Yazid Mustafa)裁示,控方无法依照《证据法令》第61条文,在审讯中提出原版文件作为呈堂证据,因而裁定拉菲兹上诉得直。
关键证据只有副本
根据莫哈末雅兹,提呈给法庭的新闻稿副本无疑只属于间接性证据,而只能在1950年证据法令第63(b)条文和第65条文下受理。
但他说,如果控方没解释为何未提呈原版文件,有关副本就不可作为证据。
“因此,控方应该传召一名证人来证明,已经尽力搜寻‘P4’的原版文件。”
“况且,该名证人也必须解释,为何‘P4’的原版文件会不见及找不到?控方传召了银行职员来供证,但有关证人的供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以让‘P4’符合上述条文而被接纳。”
“在缺乏证据下,这份‘P4’文件及(标记)A到D的附件无法在证据法令第65(1)(c)条文的规定下受理。 ”

原本判坐牢30个月
去年2月8日,地庭宣判拉菲兹和佐哈里泄露银行资料罪成,须坐牢30个月。他们不满判决,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
控状指出,42岁的拉菲兹向一名媒体顾问和一名记者泄露国家养牛公司、国家肉类与牲畜私人有限公司、Agroscience工业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养牛公司主席莫哈末沙烈的银行账户结单。
他被指于2012年3月7日在雪州八打灵再也的公正党总部犯罪,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
48岁的佐哈里则被控在同一地点和时间与拉菲兹串谋犯罪,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112(1)(c)条文。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已在2013年废除。
无法证明表罪成立
针对佐哈里的上诉,法官莫哈末雅兹裁定,控方未成功证明被告表罪成立。
他指出,控方未证明佐哈里有意图或获知,拉菲兹揭露文件的内容,而触犯相关控罪。
“所谓表罪成立的案件,必须意味已有可靠证据足以证明第二上诉人有涉及控罪。”
当莫哈末雅兹读出判决时,拉菲兹的支持者已禁不住喜悦,开始在法庭内欢呼和鼓掌。结果,遭到前者训斥不该这样做。
“你不该在这里拍掌。这不是鼓掌的场合。”
早有信心可以胜诉

拉菲兹之后在法庭外向记者和支持者表示,他很感激一路来支持他在此案抗辩的人士。
他也感谢,法庭考量了辩方的论点和阿末尼占(Ahmad Nizam Hamid)领导的律师团。
由于代表律师提出了有力的论点,他说,审讯期间已很有信心可以上诉得直。
“我信心十足。因为尼占和我们的律师团提出了强而有力的法律观点,即未符合证据法令的证据能否被受理,而这获得法官的认同。”
”毕竟,地庭法官当时是使用有关证据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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