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入禀吉隆坡高庭,指控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马来邮报》及该媒体记者艾玛努伊(Emmanuel Santa Maria Chin)在有关SRC案的报道中涉嫌藐视法庭。

事缘,吉隆坡高庭今年11月11日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而纳吉如今指《马来邮报》在11月9日引述林吉祥的一篇报道涉嫌藐视法庭。

这篇文章题为“林吉祥:高庭对于纳吉的判决以及比艾补选的结果将指示马来西亚未来方向“(Kit Siang: High Court decision on Najib and Tanjung Piai by-election outcome will indicate where Malaysia headed towards)。

根据媒体获得的副本文件,纳吉透过律师在1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准令,以便迫使三造答辩人林吉祥、《马来邮报》及艾玛努伊解释为何不算是藐视法庭。

根据这份法庭申请文件,纳吉宣称《马来邮报》所刊载的文章试图向高庭施压,以影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的裁决。

指干预司法正义

纳吉指出,林吉祥的文告及《马来邮报》的报道涉嫌威胁,或损及法庭的权力,同时也涉嫌干预及阻碍司法正义。

“我咨询律师后,我相信这份文告及这篇《马来邮报》文章,皆对崇高的法院造成某种形式的威胁及恫吓;(因为)这些文章指,如果法院不要求我自辩,那马来西亚就会回到全球盗贼统治之国。”

“经过咨询律师后,我也如实相信,这样的恫吓威胁之举显然是扭曲司法正义,干预司法程序,尤其是案件还在审理之时。”

纳吉也称,林吉祥的文告及《马来邮报》刊载的文章,都是严重藐视法庭,而入禀此案是为了司法正义及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平审讯权益。

此案目前仅是纳吉的单方申请(ex-parte show cause application) ,负责审理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今日纳吉及林吉祥都没有出庭,只有艾玛努伊现身法庭。林吉祥在此案的代表律师为蓝卡巴,艾玛努伊的代表律师为安美嘉。

不过,答辩人的律师并没有进入辩护栏,意味着此案仍是单方的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今日在案件管理后向媒体表示,法官要求“修改一点点”所呈上的法律文件,惟不愿透露更多详情,也宣称法院没有择定审案日期。

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官之前择定,聆审将于12月3日开始的10天内举行,一直到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