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华淡小违宪案:高庭择116接受介入申请
土著权威党副主席凯鲁阿占去年底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违宪后,多方公开表明反对以及准备介入案件。吉隆坡高庭今天择定本月16日让有意介入者提出申请。
凯鲁(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的律师沙哈鲁丁阿里是今天在高庭主簿诺阿琦拉(Nor Aqilah Abdul Halim)为此案过堂后,向媒体披露此事。
土著权威党副主席凯鲁阿占去年底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违宪后,多方公开表明反对以及准备介入案件。吉隆坡高庭今天择定本月16日让有意介入者提出申请。
凯鲁(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的律师沙哈鲁丁阿里是今天在高庭主簿诺阿琦拉(Nor Aqilah Abdul Halim)为此案过堂后,向媒体披露此事。
沙哈鲁丁(Shaharudin Ali)指出,凯鲁也会在同一天呈交附加宣誓书。
他续表示,高庭也宣布,若有任何一方欲反对他人介入本案,也可在1月29日提出申请,而法庭将在2月12日,统一审理这些申请。
“现在(案件管理)只是关于介入案件的申请,以及提交我当事人的宣誓书。”
民政华理会表明将介入
与此同时,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以及华理会主席王鸿财今天也一同现身高庭,并透露将在本周内申请介入案件。
麦嘉强指出,他是在民政党主席刘华才的指示下,出席观察本案管理。
“民政党的立场很清楚,我们会努力巩固华教(地位)。”
批评凯鲁没有挑战理由
王鸿财则强调,母语教育乃宪赋权利。
“华文教育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并且受到宪法保障。”
“我不认为原告(凯鲁)有理由挑战母语学校的合法性。”
去年12月17日,土权党副主席凯鲁阿占第二度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不用国语为教学媒介违宪。他把教育部长和大马政府列明为答辩人。
凯鲁要求法庭宣布,赋权华淡小使用母语教学的《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和28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152条文。
教育法令第17条文阐明,除了国民型学校,所有国民学校必须使用国语为教学媒介语;倘若教学媒介语不是国语,那么国语是必修科。第28条文则阐明,受限于教育法令,教育部长可以成立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
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马来文是国语,但不容妨碍任何人使用、教授和学习其他语言。
去年10月23日,凯鲁阿占也曾入禀联邦法院,挑战母语学校违宪,惟于11月11日遭到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