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司法正义,沙砂案件交由“具东马经验法官”审
沙巴律师协会日前呼吁,委任具备东马司法经验的法官审理联邦法院和上诉庭的沙砂案件。这项呼吁,获得首相署部长刘伟强的认同。
沙巴律师协会日前呼吁,委任具备东马司法经验的法官审理联邦法院和上诉庭的沙砂案件。这项呼吁,获得首相署部长刘伟强的认同。
刘伟强是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他昨天发文告表示,“完全同意”这项呼吁。
他表示,将交由总检察署和联邦法院主簿署解决行政上的执行细节。
回应律师协会呼吁
他说,根据过去经验,最好交由具备东马司法经验的法官审理沙巴与砂拉越案件。
“我完全同意。很多时候,许多案件涉及婆罗洲独特的在地情况、文化和习俗,最好交由具备婆罗洲司法经验的法官。”
刘伟强是回应沙巴律师协会主席陈权芳(Roger Chin)在1月17日于砂拉越古晋发表的演讲。
根据刘伟强的文告,陈权芳在演讲中提到,沙砂案件法官必须由具备东马司法经验的法官审理,尤其是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审理的东马案件。
同意沙砂代表重要
刘伟强重申,联邦政府和沙砂州政府去年已达成共识,在各领域增加沙砂代表。
他补充,这是负责检讨和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内阁特别委员会,所关注的17项课题之一。
“联邦政府将会继续与沙砂州政府合作,以保障和捍卫东马的利益,同时确保沙砂在联邦内成为平等的伙伴。”
不一定在沙砂出生
两天前,《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陈权芳解释,若由不具东马司法经验的法官审理沙砂案件,将缺乏了解沙砂历史文化与脉络,最终审案过程可能无法彰显司法正义。
他说明,所谓“具备婆罗洲司法经验”的法官,无关对方是否出身沙巴或砂拉越,而是拥有审理东马案件的丰富经验。
“有些法官在沙巴审理案件多年,虽然他们未必出生于沙巴,但沙巴律师协会(SLS)会乐意欢迎和接受,因为那是具备‘婆罗洲司法经验’的人之必要条件。”
陈权芳是回应联邦法院去年驳回砂州伊班族的司法复核申请一事。
去年,联邦法院宣判原生传统习俗在砂拉越不具法律效力,砂拉越两个村落的伊班族随后申请司法审核此项判决,惟在去年9月遭联邦法院驳回申请。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