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署誓严打武肺假消息,唯不用通讯法233条文
总检察署表明,会陆续提控传播武汉肺炎疫情假消息的人,唯不会动用《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相反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即破坏公共安宁的罪名提控涉案者。
总检察署表明,会陆续提控传播武汉肺炎疫情假消息的人,唯不会动用《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相反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即破坏公共安宁的罪名提控涉案者。
汤米汤姆斯今天发文告解释,虽然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是其中一个选项,但涉案者近期犯下的罪行,并未符合该条文的罪行类别。
“(而且)很明显的,国会应该要修改第233条文,但愿是在近期内。”
由于可能遭到滥用,联邦政府曾承诺,修订《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和第211条文。
提控符合国家利益
汤米汤姆斯指出,《刑事法典》第505(b)过去几十年都是大马刑事法的一部分。而该条文主要说明,发表和散播足以引起恐慌或不安的声明或谣言,则会构成破坏公共安宁的罪名。
此外,他说,爆发传染病时,阻止公众恐慌是非常重要的事,以便政府当局可以引导公众冷静地渡过危机。
他也坚称,调查和提控散播疫情假消息的人,都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做法。
“不管是什么历史时刻,任何社会都没有绝对的自由。”
“宪法给予自由言论和表达的强大保障,以及《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3(3) 条文对不审查互联网的保证,都不意味放纵散播谎言。”
记者今被控三罪名
武汉肺炎肆虐,各种未经证实的消息也纷传。一名记者涉嫌在社交媒体散播假消息,被控3项破坏公共安宁罪名。
被告旺诺哈雅蒂(Wan Noor Hayati Wan Alias,40岁)今早被提控上吉隆坡推事庭。
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散播足以造成公众恐慌的谣言。一旦罪成,坐牢最多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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