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探讨修法加重酒驾撞死人刑罚之际,森美兰州巴音收费站附近今天凌晨发生死亡车祸,而肇事司机疑似酒后驾驶。

《马新社》报道,汝来警区主任诺玛祖基(Mohd Nor Marzukee Besar)说,这宗车祸是凌晨3点20分,在巴音收费站附近发生,造成1死4伤。

根据诺玛祖基,现年30岁的男性嫌犯当时进入逆向行驶,结果撞上一辆车与数架摩哆。

死者为34岁的阿都沙蓝(Abdul Salam Saad)。当时他刚出巴音收费站,往芙蓉方向前进。

警方目前正在等待嫌犯的酒精与毒品测试结果。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判监禁3至10年,以及罚款8000至2万令吉。

政府修法加重酒驾刑罚

最近数个月,马来西亚发生数宗死亡车祸,肇事嫌犯司机都怀疑酒后驾驶。

去年10月29日,中国籍女子刘莎莎被控酒驾,撞死槟岛市政厅助理莫海丁(Mohaidin Gani Mohamad)。她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去年12月,八打灵再也也发生一宗死亡车祸,而肇事司机同样疑似酒后驾驶。

本月9日,槟城男子凯利鲁(Khairizul Mohamad Noor)清晨5点载着妻子,在南北大道北上140.2公里处遭一辆疑似酒驾汽车从后方撞上,他当场丧命,享年39岁。其36岁妻子祖丽亚娜则重伤昏迷,在诗布朗再也医院治疗。

交通部长陆兆福上个月29日表示,政府已经原则上同意修法,以加重酒驾撞死人刑罚。

林冠英昨日探访凯利鲁遗留的5名孩子后也披露,政府探讨的修法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一旦酒驾、吸毒驾驶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罚款将调高至最高10万令吉,监禁则调高至最高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