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期有条件获准,警方可在警局申请延扣嫌犯
刊载: Apr 1, 2020 8:32 PM
全国副总警长玛兹兰今天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在限行令期间,可以在警局向推事申请延扣嫌犯,无需前往法庭处理。
而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也同意这项请求,惟向警方开出若干条件。
全国副总警长玛兹兰今天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在限行令期间,可以在警局向推事申请延扣嫌犯,无需前往法庭处理。
而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也同意这项请求,惟向警方开出若干条件。
据了解,玛兹兰是今天较早前发函,基于希望减少移动、实行社交距离、克服警察面临的通勤问题,以及降低2019冠病传染风险等等原因,向联邦法院提出,在限行令期间,让推事和主簿到警局审理警方延扣嫌犯的申请。
根据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阿末德里鲁丁(Ahmad Terrirudin Mohd Salleh)较后的回函,东姑麦文允准警方这项要求。
开确保人员安全等条件
不过,她也向警方开出多项条件,包括提早向法庭申请延扣,确保法庭人员以及律师的人身安全、保障嫌犯委任律师代理的权利,以及时时遵守卫生部针对2019冠病的管理指南。
限行令落实两周以来,警方在全国范围内大举设置路障和巡逻执法,不少民众因为违反限令遭到延扣和被提控上庭。
由于全国法庭都在限行令期间休庭,所有审讯都将延后处理,仅民事案件可线上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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