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成为国盟联邦政府的一份子,伊党相信,355号法令修订案会在适当的时机重返国会,列入国会议程。

伊党宣传主任卡玛鲁查曼(Kamaruzaman Mohamad)指出,提高固刑(Hudud)、报应刑罚(Qisas)及酌量刑罚(Takzir)等伊斯兰法律的议程,需要一个真正稳定的平台,同时也需获得人民的理解。

“所以,之前建议和提呈了个人议员法案,只是还没辩论罢了。“

”愿上苍保佑,我相信,355号法令修订案将在适当的时机,成为国会的一项议程。”

“诚如真主所愿,355号法令修订案将成为落实伊刑法的基础。所以,让我们拭目以待,会有令穆斯林期待的好消息。”

“(穆斯林希望)尽可能在马来西亚国土上实施伊刑法。”

直言宪法条文是障碍

伊党喉舌《哈拉卡》引述卡玛鲁查曼说,落实伊刑法的障碍之一是,现有的宪法不允许鞭刑100下和截肢的刑罚。

不过,他说,吉兰丹和登嘉楼曾修订伊刑法,为这两个州属落实相关的刑罚铺路。

355号法令指的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 ,联邦政府可透过此法来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

目前,伊党执政的丹州已有允许断肢刑罚的法律,但碍于联邦宪法所限,因此一直都没能真正落实。

现有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监禁3年及伊斯兰鞭刑6下;而哈迪所提呈的动议要求修法提高至10万令吉罚款、监禁10年及伊斯兰鞭刑100下。

三度呈动议唯没辩论

前朝国阵政府曾经三度让哈迪在国会上提呈动议。第一次是在2016年5月26日,接着是同年11月。

2017年第3季国会的最后一天,哈迪再获得政府和国会议长允许提呈个人议员法案动议,当天国会在一片争议声浪中结束。

根据议会常规第49条文,个人议员法案需分别经过一读(提出动议、辩论和投票)、二读(动议转为法案、辩论和投票)和三读(把法案带到上议院)才能宪报。

之前,登州公开鞭笞两名女子引发全国争议,性平盟及大马人权委员会皆呼吁,联邦政府废除民事及伊斯兰鞭刑,并修订355号法令约束州伊斯兰法庭权限,禁止各州执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