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伊党近日表明希望355号法令修订案适时重新在国会闯关,但伊党青年团长凯里尔表示,2019冠病相关议案应该获得更优先的处理。

《阳光日报》报道,凯里尔(Khairil Nizam Khiruddin)受访时指出,伊青近期会晤了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并探讨政府的国会议案计划。

“必须要有优先秩序。现在我们需要2019冠病的议案……这是基本的。”

无论如何,凯里尔表示,伊党不会忘记加强伊斯兰法庭权力的必要。

“其中,我们要做的包括矫正穆斯林罪犯,或执行后果管理(consequence management)。”

“我重复,这是针对穆斯林罪犯。”

伊党宣传主任卡玛鲁查曼(Kamaruzaman Mohamad)上周三(24日)表示,355号法令修订案相信会适时地重返国会,列入国会议程。

直言宪法条文是障碍

伊党喉舌《哈拉卡》引述卡玛鲁查曼说,落实伊刑法的障碍之一是,现有的宪法不允许鞭刑100下和截肢的刑罚。

不过,他说,吉兰丹和登嘉楼曾修订伊刑法,为这两个州属落实相关的刑罚铺路。

355号法令指的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 ,联邦政府可透过此法来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

目前,伊党执政的丹州已有允许断肢刑罚的法律,但碍于联邦宪法所限,因此一直都没能真正落实。

现有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监禁3年及伊斯兰鞭刑6下;而哈迪所提呈的动议要求修法提高至10万令吉罚款、监禁10年及伊斯兰鞭刑100下。

三度呈动议唯没辩论

前朝国阵政府曾经三度让哈迪在国会上提呈动议。第一次是在2016年5月26日,接着是同年11月。

2017年第3季国会的最后一天,哈迪再获得政府和国会议长允许提呈个人议员法案动议,当天国会在一片争议声浪中结束。

根据议会常规第49条文,个人议员法案需分别经过一读(提出动议、辩论和投票)、二读(动议转为法案、辩论和投票)和三读(把法案带到上议院)才能宪报。

之前,登州公开鞭笞两名女子引发全国争议,性平盟及大马人权委员会皆呼吁,联邦政府废除民事及伊斯兰鞭刑,并修订355号法令约束州伊斯兰法庭权限,禁止各州执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