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上周致函高庭,要求允许巫统北根国会议员纳吉出席当天下午的国会,引起在野党议员的批评。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就形容,这种做法让人认为阿兹哈偏袒某些议员,叫人无法接受。

“阿兹哈或许有酌处权,惟他也必须意识到,他有责任谨慎地维护议会形象。”

“三权分立的原则,就是要将政府的三个部门,即行政、立法和司法分开,以确保它们的独立。”

蓝卡巴说,身为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应该专注在议会事务,而非其他事情。

哈聂夫:致函不代表偏袒

另一边厢,资深律师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上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则捍卫阿兹哈的决定,指对方有权这么做。

他也强调,议长致函告诉法庭,纳吉当天需辩论,并不代表议会偏帮纳吉。

“当任何要求(审讯)延期的申请遭法庭口头拒绝,议长有权告知法庭,纳吉(当天)获得发言机会。”

“(议长的)书面确认可协助法庭斟酌,是否要允许被告出席国会,履行国会议员的职责。”

“不要扭曲这个课题,让人觉得体制偏袒地协助一名罪犯。事实上,只有当法庭判他罪成后,人们才能称一个人为罪犯。”

法官接函后同意提早休庭

7月15日,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开审半日至1点半结束,好让纳吉在下午2点到国会出席问答环节,惟遭到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坚决否定,坚持审讯到下午4点半为止。

但隔天,科林劳伦斯以收到下议院议长阿兹哈的来函为由,决定提早结束审讯。

阿兹哈此举随后引起在野党议员的质疑。公正党丹绒马林国会议员郑立慷今天就在国会要求阿兹哈解释,为何不调整纳吉辩论的排序,而要求法庭展延审讯。

“曾有议员庭案因此展延”

阿兹哈(上图)解释,他是基于已经安排纳吉在星期四(16日)下午辩论,才致函法庭申请展延庭案。

他强调,本身是使用议长酌处权处理此事,并无意干预司法,仅要求法官考量,允许纳吉出席国会。他也不点名表示,此前也曾有国会议员获得展延庭案以出席国会。

“我们都知道是谁”。

据了解,身为前槟首长的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也曾在2018年,以出席国会,处理解散槟州议会和第14届大选的事宜为由,缺席“低价购屋案”审讯,并获得槟城高庭批准,二度展延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