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哈山卡林联手倡议,煽动入罪须证明动机
国会报道
分别来自朝野的两名议员联合倡议修改煽动法令,提高入罪门槛,以便控方需要证明被告有犯罪动机,才能构成煽动罪成。
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Hassan Abdul Karim)与巫统硝山国会议员纳兹里(Mohamed Nazri Abdul Aziz)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出这项建议。
国会报道
分别来自朝野的两名议员联合倡议修改煽动法令,提高入罪门槛,以便控方需要证明被告有犯罪动机,才能构成煽动罪成。
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Hassan Abdul Karim)与巫统硝山国会议员纳兹里(Mohamed Nazri Abdul Aziz)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出这项建议。
《1948年煽动法令》第3(3)条款阐明,若被告确实发表煽动言论、印制煽动印刷品等,则他的所为或企图所为的动机并不重要。
因此,即使一个人没有发表煽动言论的动机,也有可能在煽动法令下受控告和定罪。
2016年,上诉庭裁定这项条文违宪无效,之后却因技术问题遭到推翻。
纳兹里(下图)今天在国会下议院辩论时指出,煽动法令有必要存在,以维持大马多元种族社会的和平。
他说,即便煽动法令受到滥用,则责不在法令,反之议员有必要确保法令与时并进,以反映当前情况。
“若有个领袖为了私利,滥用这个法令,我们应该对付这领袖,而非抛弃这个法令。”

哈山卡林建议受认同
哈山卡林接着打岔,询问是否应该将犯罪意图(mens rea)的元素纳入煽动法令中。
“若我们要证明某个人(煽动)罪成立,纳入犯罪动机元素便十分重要。”
纳兹里欢迎哈山卡林的这项建议,也认同有必要证明被告具有犯罪动机才能入罪。
“你所说得正确,需要证明(被告具有)引致冲突的犯案动机。”
称煽动法符大马国情
诚信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Hanipa Maidin)则认为,煽动法令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它的本质就有问题,是个易于受滥用的法令。
他举例,煽动法令的问题便包括只要证明发言者有“煽动倾向”(seditious tendency),便足以构成定罪。
然而,纳兹里表示,不应用西方视角审视煽动法令,而需要放在本地的语境下理解。
纳兹里是前首相署部长,目前是巫统后座国会议员。他认为,一些行为在西方国家可能不会造成问题,例如在穆斯林面前吃猪肉,或在兴都教徒面前宰牛。但是,在大马清真寺前吃猪肉或在兴都庙宇前宰牛,会引起民愤,因此纳兹里认为煽动倾向的条文仍适用于马来西亚。
此前,希盟曾在竞选宣言中承诺废除煽动法令。希盟执政时,曾有计划以新的法令替代煽动法令,但最终无疾而终。
纳兹里与哈山卡林是在辩论调整2020财政预算案法案时,如此表示。这项法案并不包括追加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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