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阿都拉明天将与其他8名马来统治者开会,商讨首相慕尤丁所提呈的建议。尽管国家王宫并未说明建议内容,惟传闻指与颁布紧急状态令有关,以对抗冠病疫情。

《当今大马》访问数名宪法和法律专家并整理他们的意见后,发现马来统治者明天开会讨论时,至少有两项选择在手。

首先,国家元首可以接受首相的建议,抑或劝告内阁提呈另一选项。

不过,元首能否自主决定是否颁布紧急状态,受访的多名专家有不同的意见。

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国家元首最终仍需依循政府的劝告。

宪法律师林伟捷(上图)说,“根据我对联邦宪法的解读,以及枢密院(Privy council)针对郑清宝(Teh Cheng Poh)的判例,国家元首必须接受首相的劝告。”

他所引述的判例是指,郑正保在1979年入禀诉讼,挑战时任国家元首宣布槟城为警备区(security area)。根据枢密院当时的判决,国家元首的决定必须以内阁的劝告为准。

“他们(马来统治者)肯定可以建议首相,向国家元首提供其他替代解方或不同条款的紧急状态。

他说,如果政府提出多种建议,则国家元首可以选出他心目中的最佳选择。

有权咨询警告政府

律师梁信友(New Sin Yew,上图)也跟林伟杰的观点相同,认为马来统治者会议将会讨论上述两项选择。

“按照传统惯例,国家元首依劝告而决策前,有权咨询任何人。所以,元首可以要求召开马来统治者会议,以咨询他们的意见。”

“这种咨询是为了让元首履行其第三角色,鼓励和警告政府。”

“元首拥有权利咨询、鼓励和警告陛下的政府。这其实也是元首的职责。元首可以自由地表达他对紧急状态的意见,或者警告首相不要这么做。”

“不过,这完全是元首和首相之间的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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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元首仍然受限于联邦宪法第40条文。

梁信友告诉《当今大马》,尽管元首可以咨询或警告他的政府,惟若首相坚持己见,则元首仍然必须退让。

“不过,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政府在决策时无法忽视王室的影响力和权力。”

入禀法庭挑战首相

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上图)受访时指出,元首最终仍需依循首相的建议。

“国家元首可以与其他马来统治者商讨,然后给予首相回馈,但我不认为他最终可以拒绝首相的建议。”

可是他相信,首相给元首的建议,可以通过入禀法庭来加以挑战。

掌握在元首手里

另一方面,宪法专家兼法学教授姗拉哈优(Shamrahayu Ab Aziz,上图)则对联邦宪法阐明紧急状态的条文,有着不同的诠释。

她指出,元首虽然必须依劝告而行动,但这并非意味着他必须直接同意内阁的建议。

“根据君主立宪原则,元首必须确保任何提呈的建议是合理的,即附有证据和核实的咨询为基础。”

“元首也有权要求获得更多资讯,或劝告政府。”

她补充,元首在同意首相劝告之前,甚至可以要求政府提呈行动计划。

她说,颁布紧急状态与制订法律的过程不同。在没有元首的同意下,法律仍可以在30天内生效。

“当元首需要依据劝告而行动时,这是君主立宪制所赋予他的权力。”

询及元首是否有权决定此事时,她说,“这掌握在最高元首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