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资助学校水电排污费,惟教部重申月限5千元
刊载: Dec 16, 2020 8:06 AM
教育部重申,虽然政府在2021年将承担“政府资助学校”的水电费及排污费,惟每所学校的实报实销上限为每月5000令吉。
根据志期12月14日的国会书面答复,教育部长拉兹吉丁在回应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提问时称,教育部仍会准备这笔拨款。
教育部重申,虽然政府在2021年将承担“政府资助学校”的水电费及排污费,惟每所学校的实报实销上限为每月5000令吉。
根据志期12月14日的国会书面答复,教育部长拉兹吉丁在回应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提问时称,教育部仍会准备这笔拨款。
“教育部仍然准备了这笔拨款,以便在2021年承担政府资助型学校(SBK)的污水处理费用。”
“教育部将会承担的基础设施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及排污的费用,每月承担金额必须依据实际单据核销,每月不超过5000令吉。”
全津与半津学校之分
11月24日,教总主席王超群表态,
同日,拉兹吉丁亦在媒体汇报会上说明,教育部会继续提供政府资助学校,每月不超过5000令吉的水电费津贴。
这个政策与国阵执政时期雷同。国阵从2015年起调整政府资助学校(亦称半津贴小学)的水电费津贴,从每月不超过2000令吉,调高至5000令吉。
希盟于2018年入主布城后维持相同做法,不过隔年已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作出调整,额外拨款1200万令吉,协助缴付政府资助学校的水电费及排污费,并把津贴上限从5000令吉调高至8000令吉。
1996年教育法令阐明,马来西亚教育制度内有三种学校,即“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和“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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