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大马灵长类动物协会认为,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与国家公园局应与长臂猿保育中心合作,以制定长期方案,协助曾遭圈养的长臂猿康复。

大马灵长类动物学会(Malaysian Primatological Society)昨日发文告呼吁,野生动物局(Perhilitan)与长臂猿保育中心(Grep)的诉讼官司解决之前,双方应该合作,为保育长臂猿寻求长期方案。

“我们呼吁双方优先考量长臂猿的福祉,在诉讼官司处理之前,应该为这些濒危的猿猴做最妥善的安排。”

“(双方应该)一起建设性地合作,探讨长期的解决方案,以便协助这些动物康复。”

长臂猿遭贩卖当宠物

根据该协会,马来西亚一共有5种长臂猿,由于森林砍伐、捕猎以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使得这些长臂猿濒临绝种。

“由于野生动物交易,年幼的野生动物遭到猎捕,遭强迫离开它们的父母,在黑市遭贩卖。”

“许多野生动物在过程中死去。”

“存活下来的少数几只动物经常受困于恶劣环境中,遭捆绑、关在狭小的笼子,也没有获得适当或足够的食物。”

回归野外后无法生存

该协会表示,买家一旦意识到长臂猿不适合当作人类的宠物,就会将它们放回到野外。

然而,该协会补充,这些长臂猿无法适应野外环境,因此无法存活下来。

彭亨的长臂猿保育中心是专为长臂猿而设的设施,也是全国唯一的野生动物庇护所。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解救长臂猿于圈养,协助它们回归野外。

该中心创办人玛丽雅妮曾在野生动物局担任管理员,4年前遭野生动物局解雇。

玛丽雅妮随后带走任职期间看管的6只长臂猿。

双方因此卷入官司。起初玛丽雅妮在高庭胜诉,但随后上诉庭上月判玛丽雅妮败诉。

玛丽雅妮正在入禀联邦法院上诉,野生动物局官员在前天携同警方人员,前往取缔彭亨长臂猿复育中心,期间长达10小时,并带走4只长臂猿。

野生动物局昨天再度回到该中心,欲再带走2只长臂猿。不过,由于官员无法出示庭令,最终中止取缔,无法带走2只长臂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