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政府禁令错误,土著基督徒可用“阿拉”字眼
已有13年历史的吉尔艾琳案再有重大发展。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因此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下午4点12分更新
已有13年历史的吉尔艾琳案再有重大发展。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因此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诺比今天批准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复核。
吉尔艾琳是砂拉越马兰诺族人,信奉基督教。她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较后解释,这些含有“阿拉”字眼光碟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因此加以没收。
吉尔艾琳遂在2010年兴讼,挑战政府这次的没收决定。
要求法庭厘清禁令
尽管吉尔艾琳后来从上诉庭取得庭令,迫使政府于2015年归还被没收的光碟,但她依然持续诉讼,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
吉尔艾琳要求法庭裁决,政府限制或禁止教育材料的进口的措施,侵害她的宪赋信仰权利。
她也要求法庭裁决,政府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和1967年海关法令来没收她的光碟,侵害平法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本案从2018年开始多次因为和解尝试而展延。
禁令没有法律基础
不过,高庭今天的裁决跟联邦法院2015年驳回天主教会要求检讨“阿拉”字眼案的裁决不同,同时没有相互抵触。
法官诺比读出长篇的判决时表示,内政部1986年12月5日命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 Kaabah”(圣堂)、“祷告”(Solat)等字眼,并没有法律基础,因此是非法和不合理的。
批内政部指示越权
内政府当时是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发出这项指示,惟法官诺比就指出,这项指示超越了其权限。
她点出,印刷与出版法令只是用来检查不当出版刊物,但不是用来维持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或健康用途。
“如果部长不根据法令行使权力,那他的行动就是非法,已经超越了他的权限。”
“在这宗案子,部长并没有根据引述与出版法令来行事。”
驳斥破坏社会秩序
法官也指出,信奉基督教的砂拉越和沙巴原住民,在过去400年使用马来文“阿拉”字眼,没有证据显示这有危害了公共秩序。
“不能否认的是,砂拉越与沙巴的原住民一直都使用马来文。”
“从(司法审核)申请人吉尔艾琳及其他几份未被挑战的宣誓书看来,不能否认的是,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社群在过去数世纪以来,在他们的信仰中都是使用‘阿拉’字眼。”
“这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即‘阿拉’字眼并未破坏公众秩序。”
此外,法官诺比也提出,3名穆斯林早前入禀宣誓书,也显示他们并未因为基督徒私用“阿拉”字眼而感到混肴。
与内阁政策相冲突
法官诺比也在判词中点出,内政部的这项指示,也和内阁在有关课题的看法相左。
前朝国阵政府在2011年曾提出10点建议,以解决在马来文和印尼文圣经中使用“阿拉”的课题。
“这10点方案显示了内阁接受使用阿拉字眼,而这在沙巴与砂拉越从来都不是一个课题。”
“这(阿拉字眼)在这两个州的使用未受任何限制,而且当地的原住民社群在使用圣经上,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我有理由相信,这10点方案显示了内阁所推动的全面宗教容忍。”
“如果内阁在推出10点方案时已经撤除(1986年的)指示,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侵犯宗教自由权利
法官也点出,政府在2008年没收了吉尔艾琳8张光碟,已经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
“不可辩驳的是,那8张光碟是用作她的宗教用途。没有证据显示,这已经超越了个人实践宗教活动的权力。”
吉尔艾琳的代表律师安瑙西维尔(Annou Xavier)在判决后向媒体表示,法庭今天的裁决,也等于是推翻了政府在1986年的指示,即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另一名代表律师林兴诚(Lim Heng Seng,译音)也表示,今天的判决显示,国家司法捍卫了联邦宪法的法制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