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14分更新

上诉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SRC案的上诉。纳吉辩护律师指称,只有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才能够解答为何SRC公司的数千万令吉会流入纳吉的户口。

上诉庭三司之首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今日在庭上询问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为何刘特佐会将属于SRC公司的2700万令吉,汇入纳吉户口。

卡林:为何刘特佐把钱汇入纳吉户口?

哈温德吉星:只有刘特佐能够回答这问题。

哈温德吉星今早在法庭上表示,刘特佐涉及SRC公司、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简称GMSB)、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简称IPSB)以及纳吉户口之间的资金流向。

他称,纳吉其实并不知道,刘特佐与其余数人涉及的资金转移交易。

GMSB公司是SRC国际公司的子公司,IPSB公司则是SRC国际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臂膀。

GMSB与IPSB公司涉嫌将420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银行户口。控方认为,这笔资金实际上是来自SRC国际公司。

刘特佐如何掌控户口?

法官卡林在庭审时询问,为何刘特佐作为第三方人士,虽然没在SRC公司担任正职,最终却能主导SRC公司的银行户口及其资金流向。

卡林是在纳吉律师辩称,刘特佐负责安排这笔资金汇款时,抛出上述提问。

卡林:你是说,刘特佐忽然冒出来,并在其他人不知情下掌控SRC公司的银行户口?

哈温德吉星:我们目前尚无从得知,他如何做到的。

卡林:这似乎是辩方的主要论点。我正试图理解此事。作为没有在SRC公司内具有任何职务的第三方,怎么可能(做到此事)?

伪造签名转移资金?

哈温德吉星(上图)接着辩称,根据Ambank前任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译音),刘特佐是在时任一马公司执行总监特伦斯(Terence Geh)的协助下,转移SRC公司的资金。

他也指称,特伦斯曾在电子版本的汇款文件上剪贴签名,将数千万令吉转移出SRC公司的户口。

他也说,刘特佐指示余金萍与他的另一个同伙李德龙(Jerome Lee Tak Loong,译音)合作,将资金转入纳吉的银行户口。

指纳吉对汇款不知情

他也辩称,余金萍的证词显示,刘特佐与纳吉并没有针对汇款一事沟通。

他表示,刘特佐并不清楚支票何时发出,这显示刘特佐与纳吉之间并没有沟通此事。

卡林:为何此人(刘特佐)有这么大的能耐?

哈温德吉星:我们并不知道。

另外两名承审此案的上诉庭法官是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和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此案将在明早续审。

纳吉尚有四宗案待审

刘特佐是一马公司案的关键人物。美国与大马都已分别提告刘特佐洗钱罪,并发布全球通缉令。不过,刘特佐否认涉及任何违法之事,但未让外界知道其行踪。国内外执法当局都在寻找他,大马反贪会更已向刘特佐发出逮捕令。

7月28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宣判,纳吉(上图)在4200万令吉SRC案中的7项罪名全部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至多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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