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审理前首相纳吉SRC案的上诉。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向法庭声称,高庭法官纳兹兰缺乏审理刑事案的经验,因此由他来审理SRC案件并不妥。

沙菲宜向上诉庭三司形容,SRC国际公司案乃“世纪大案”,理应交予有审理刑事案经验的法官来处理,以免出错。

“这宗案件是世纪大案。但(高庭法官)苏菲安被调走,换成纳兹兰审理。”

SRC案在高庭由纳兹兰审理,他之前是商业庭法官,于2018年7月调任刑事法庭,从苏菲安(Mohd Sofian Abd Razak)手上接过纳吉SRC案的审理。而苏菲安则从刑事庭调任至商业庭。

今年3月,纳兹兰被调回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但会继续处理手头上的刑事案,包括跟一马公司相关的沙地石油案件,直至审结为止。

法官不准推迟诉讼

另一方面,以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较早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不允许展延审讯1个月。

“在这件事上我们是一致,没有合理理由展延审讯。我们不批准展延申请。”

纳吉律师团今早向上诉庭申请拖迟审讯1个月,以便纳吉先向新加坡和美国当局取得一些文件。

“文件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有关,而且也涉及针对洁蒂家人的指控。我们需要至少一个月时间,把额外证据纳入上诉申请书中。我们申请展延这审讯。”

不过,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反对展延,同时指出,纳吉律师团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因为他们谈到外国申请事宜。

承审本次上诉的另外两名法官是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和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

根据报导,纳吉已入禀纽约法院,以取得一马公司案相关的辩护资料。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但基于所有监禁刑期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包括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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