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集团因为卷入一马公司洗钱案,去年向美国司法部认罪,同意缴交23亿美元罚款后,美国政府如今指示它,必须在10天内支付余下的12亿6000万美元罚款。

这笔剩余罚款折合约51亿8900万令吉。

《彭博社》报道,美国政府是在6月4日入禀当地联邦法院的一份法庭文件中,提到10天的限期。

美国司法部此前指控,高盛集团于2012至2013年替一马公司三次发行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时赚取暴利,而且所募得的数十亿美元资金较后遭人滥用,通过欺诈手法非法挪用。

当时,纳吉仍是马来西亚首相兼财政部长,也是一马公司的最终持有人。

去年10月,《路透社》报道,高盛集团因在一马公司案中抵触美国反贪污法令,同意向美国政府缴付23亿美元(折合95亿3597万令吉)罚款,同时交出6亿美元(折合24亿8765万令吉)的不法利益。其大马分行较后也向美国司法部认罪。

需耗时多年偿债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案中,滥权、刑事失信、洗钱7项罪名全部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这起诉讼所涉及的贪腐款项为4200万令吉。

惟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挑战高庭裁决,并宣称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

目前,纳吉也正在面对一马公司贪腐案的审讯,他被控滥用22亿8000万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

马来西亚需耗时多年来偿还一马公司及SRC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根据财政部,截至今年6月3日,一马公司的债务为396亿6000万令吉,而SRC国际公司的债务为25亿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