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元首及统治者谕令政府尽速重开国会,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却声称只有内阁可决定何时召开。对此,希盟今日痛斥依德鲁斯忤逆君王,应革除惩罚。

希盟主席理事会今天傍晚发文告说,总检察长的身份只是政府的法律顾问,而其6月25日的言论已逾越界限,蔑视马来统治者的谕令。

“尤其是在当前的时局下,总检察长这样的言论已是越界,因为他蔑视和轻率对待马来统治者的看法。”

“这已是蔑视宪法,令人感觉总检察长蔑视马来王室,以维护这个想要获取绝对权力的政府,让它不受控制也没有时限地执政下去。”

这份文告是由公正党主席安华、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及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联署。

违反律师保密原则

他们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45(2)条文,总检察长的职责在于为元首、内阁或任何部长,提供法律事务相关的劝告。

“显然总检察长应当为元首直接提供看法意见,且必须保密,而不是像之前这样公开地宣称他的看法。这样的言论也已是违反了律师及顾客之间的保密原则。”

“基于此,他并不适合担任律师,更何况是‘国家的律师’。总检察长已忤逆君王,尤其是忤逆元首,必须立即革除。”

总检察长职务在马来文称为“Peguam Negara”,直译的意思为国家的律师。

元首谕令速开国会

大马自今年1月11日颁布紧急状态以来,国州议会一直停摆。元首在2月已表明紧急状态期间可开国会,但国会始终未开。

今年6月,元首及马来统治者谕令尽速开国会,但首相慕尤丁转而设立委员会,宣称要研究落实问题。

依德鲁斯(下图)则指出,即使是在紧急状态之下,元首也只能在内阁建议下才能召开国会。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和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则建议,8月底或最迟9月首个礼拜召开混合式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