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献金逾选举顶限十倍,仙蒂娅质疑姑南脱罪
上诉庭裁定东姑安南收取200万令吉属两项补选的政治献金,而非贿款。惟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创办人仙蒂娅质疑,这一数目已远远超出法令规定的选举开支上限。
仙蒂娅推文说:“这(200万令吉)超出允准的选举开支。”
下午4点35分更新
上诉庭裁定东姑安南收取200万令吉属两项补选的政治献金,而非贿款。惟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创办人仙蒂娅质疑,这一数目已远远超出法令规定的选举开支上限。
仙蒂娅推文说:“这(200万令吉)超出允准的选举开支。”
“剩下的钱去了哪里?怎么能让他(东姑安南)逃过?”
担心鼓励政商挂钩

C4之后发文告表示,对法庭的判决深感失望。
该组织认为,这项裁决严重打击对抗金钱政治的努力,因为纵使200万令吉是作为补选用途,有关数额已远超出《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规定的选举开支上限。
“余款究竟去了哪里呢?”
C4点出,目前商界以“政治献金”之名汇款至政治系统的做法已缺乏监督,而东姑安南就曾惊人地供称,没必要向时任党领袖纳吉汇报有关款项。
“C4非常担心,这项裁决会进一步鼓励政商挂钩,并加强政治献金的惯例。”
要求对判决提上诉
C4接着呼吁,政府推动改革,以监控和公开商业流向政治的资金。否则,这种免于监督的做法将导致议员难以摆脱贪污和朋党主义。
该组织也要求,控方针对今天的判决提出上诉。
另一方面,C4不忘提醒,东姑安南在另一宗被控向商人陈英文(Tan Eng Boon)收受100万令吉贿金的案件中,曾获免除控罪但不代表无罪(DNAA),因为反贪会发现案件有“新进展”而需展开调查。
“虽然关乎公众利益,但从2020年12月至今,本案仍不见有任何进展。”
因此,C4促总检察署向公众交代案件的进展,并调查东姑安南跟柏威年敦花园(Pavilion Taman Tun)等计划的关联。
属政治献金而非贿款
上诉庭今天以二对一的投票结果,裁定商人蔡景康给前任联邦直辖区部东姑安南的200万令吉,属于2016年两项补选的政治献金,而非贿款。
因此,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裁定东姑安南无罪。
上诉庭法官苏拉雅(Suraya Othman)念出多数裁决时说,高庭没有考量蔡景康的口供指出,200万令吉是给予巫统的政治献金,以便应对2016年的两项补选,而控方没有检视蔡景康的这番供词。
按照《选举法令》规定,国会议席的选举开支顶限为2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收取的200万令吉为该顶限的十倍。
收巨款批准发展计划
东姑安南被控以联邦直辖区部长的公职人员身份,在2016年6月14日收取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向发展计划。
吉隆坡高庭去年12月宣判,东姑阿南的200万令吉受贿案罪成,判处12个月监禁及200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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