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宗教事务的伊党籍首相署部长依德利斯阿末保证,《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不影响非穆斯林的宗教自由。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表示,前者的说法欠缺可信度和不可靠,并促首相否决该法案。

他今天发文告说,人民对伊党过去的所作所为仍历历在目,该党不尊重甚至是公然敌视非穆斯林社群。

“其领导人想要限制非穆斯林的宪赋权利,或减少非穆斯林在日常生活或政府中的参与度,而绝不仅仅是在宗教上的问题而已。”

虽然依德利斯阿末澄清,相关法令仅适用于伊斯兰信徒而非其他宗教,但林冠英认为,有关冒犯非穆斯林的法案标题未反映此事。

“如果尊重非穆斯林的自由,且仅适用于伊斯兰教徒,法案的名称就不应称为《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

促首相否决推动法案

林冠英也是峇眼区国会议员 。他继称,即便有关伊斯兰法仅适用于联邦直辖区,许多马来西亚人也无法接受。

“许多穆斯林拒绝伊党的提议,该提议似乎限制了非穆斯林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宪赋权利。”

“马来西亚与沙巴、砂拉越是一个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国家,我们的多元社区活在和谐与和平中。然而,这不应该被视为理所当然,也不能被伊党的部长使用这危险的政策将大家推向高风险的境地,威胁国民的团结和宗教和谐。”

他要求,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澄清,这并不是其政府的意图。

“依斯迈甚至应明确和毫不含糊地拒绝伊党的提议,这是源于伊党的极端主义和宗派政治,它不仅威胁到‘大马一家’的愿景,也与之背道而驰。”

事缘,伊党籍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日前透露,政府计划起草数项新的伊斯兰法令,其中包含《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RUU Kawalan dan Sekatan Pengembangan Agama Bukan Islam)。

9月10日,依德利斯阿末(上图)澄清,上述法案仅适用于联邦直辖区,而且只是禁止非伊斯兰教徒向穆斯林传教,但没阻止他们向非穆斯林传教。

伊斯兰事务属于州政府权限,联邦政府所制订的伊斯兰法律只能在联邦直辖区实施。惟355号法令阐明,联邦政府可依此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伊党长期以来争取修订此法,以提高刑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