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艺人诺尼罗法与夫婿莫哈末哈里斯于今年5月,涉嫌违反条限令标准作业程序而被提控。如今,他们考虑向总检署陈情。

他们的首席律师沙菲宜今日在案件重新过堂时,向推事玛筠(Mahyun Yusuf)透露上述的立场。

沙菲宜在审讯后对记者指出,辩方已收到多份跟其当事人控状有关的文件。

“我刚拿到(文件),所以我们会研究这些文件,以准备抗辩工作,或是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文件陈情,以节省时间。

“这只是一件小事,却从蚂蚁变成大象。”

本案今日重新过堂,以让控方提交文件予辩方。

择10月底重新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诺阿兹扎(Nor Azizah Aling)和依兹妮娜(Iznina Hanim)副检察司,辩方律师团的其他成员则包括莫哈末法罕(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和莎莉法(Syahirah Hanapiah)。

推事玛筠择订本案于10月21日重新过堂。

诺尼罗法和哈里斯今早大约8点40分抵达法庭。

现年32岁的诺尼罗法(Noor Neelofa Mohd Noor)与26岁的哈里斯今年5月20日面控,惟他们否认有罪,法庭当时允许他们各以5000与1万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又名“PU Riz”的哈里斯违反2项限行期标准作业程序(SOP),即在5月2日进入位于汝来第三工业区的Naeem地毯私人有限公司前,没有扫描MySejhatera或手写签到,也没有戴口罩。

至于诺尼罗法则同样被控于上述日期和地点,没有扫描MySejahtera或手写签到,双双因而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的第19条款,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