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今天开始为砂校电供计划弊案出庭自辩,喊冤说自己无辜,其实应该当本案的控方证人,指证真正的罪犯,即其前助理理查曼梳(Rizal Mansor)。

罗斯玛今天向吉隆坡高庭表示,她所面对的三项罪状其实都是诬蔑。

“当控方证人的其实应该是我,我应该出庭指证第21控方证人(即理查),而不是反过来。”

“第21控方证人本案审讯宣誓下供证时,明确地承认他的罪行。”

罗斯玛是指理查之前承认曾经收取多笔贿金,其中包括日拔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 Samsudin)的50万令吉。

她续称,“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第21控方证人,向第17控方证人或第16控方证人寻求或收取贿金。”

“而且,我从来没有或承认这么做。”

第17控方证人是指赛迪阿邦,而第16控方证人则曾是赛迪的搭档拉因(Rayyan Radzwill Abdullah)。

今日较早前,罗斯玛的代表律师阿克贝丁指控,理查曼梳才是教唆他人与收取贿款的一方,因此是本贪污案的真正主谋。

本案的承审法官是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

不满理查工作效率

接着,罗斯玛举出多个例证,试图与理查撇清关系。

她宣称,理查曼梳(Rizal Mansor)从来不是她的特别官员,而是首相办公室旗下的第一夫人办公室(FLOM)的媒体官员。

她说,理查是与首相办公室签订合约的特别事务助理官员,仅向第一夫人办公室负责人西迪阿兹莎(Siti Azizah Sheikh Abod)汇报。

根据之前的审讯,纳吉在2009年担任首相后,设立“第一夫人办公室”这个新单位,来处理涉及罗斯玛的首相事务。

此外,罗斯玛今天在庭上批评,理查工作没有效率,而且缺乏纪律。

“理查并不是能够有效和负责任执行任务的员工,因为他无法妥当地撰写我的演讲稿。”

“理查有工作纪律的问题,老是消失不见人。”

她不满意理查的工作品质,时刻需要监督和检查他的工作进度,避免他松懈下来。

“我也一直听到西迪阿兹莎和其他官员投诉,理查整天耍赖和表现轻率。”

否认“花十万养网军”

根据罗斯玛,她与理查的关系并不密切,两人之间的沟通仅限于工作内容,而且她大多时候只是跟西迪阿兹莎协调。

此外,她也驳斥理查之前在庭上抛出的多项指控。

这包括理查去年9月揭露,罗斯玛十分在意形象,不惜每月耗费10万聘用网军,反击网上不利于她的消息。

针对此,罗斯玛回应称,“我只是(时任)首相的夫人,我没有收取政府任何月薪及/或津贴,或退休金。”

“10万令吉是一笔很大的数目,我不可能有能力每月给理查这笔金钱。”

她辩称,从不知道也从未指示理查代表她收取贿金,也不知道和从未认可理查会见赛迪和拉因。

根据之前审讯,理查、赛迪和拉因三人曾会面,准备安排会晤罗斯玛,为日拔争取“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电供计划”。

此案将在明早续审,罗斯玛预料会继续供证。

罗斯玛一共面对3项罪控。第一项是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第二及第三项则同样向赛迪于2017年9月7日及2016年12月20日,分别再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罗斯玛涉嫌透过前助理理查来收取上述贿金,两人原本2019年底一起被控。不过后来总检察署撤控理查,而后者转为控方的污点证人。

今年2月18日,再尼宣判,罗斯玛在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中,三项受贿罪的表面罪名全部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期间,罗斯玛申请撤销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但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