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选正好谈阿拉字眼案,民统党促政府撤上诉
民统党主席马迪奥斯提醒,若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真诚推广“大马一家”概念,则必须指示总检察署撤销阿拉字眼的上诉案。
马迪奥斯今日发文告促请所有东马政党合力要求依斯迈沙比里撤回前任首相慕尤丁时期所提出的上诉。
民统党主席马迪奥斯提醒,若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真诚推广“大马一家”概念,则必须指示总检察署撤销阿拉字眼的上诉案。
马迪奥斯今日发文告促请所有东马政党合力要求依斯迈沙比里撤回前任首相慕尤丁时期所提出的上诉。
“砂拉越的选民也应该向所有候选人明确表态,要求这件事情结束。”
他形容,依斯迈沙比里目前有着“黄金机会”,纠正前四任首相所留下的错误。
他认为,政府一旦撤回上诉,依斯迈将得以让砂拉越政党联盟(GPS)在砂拉越州选光荣胜出。
基督徒用阿拉字眼逾千年
马迪奥斯直言,半岛马来穆斯林对于基督徒用“阿拉”字眼祈祷感到冒犯,只不过是因为从未在沙巴、砂拉越、印尼和其他阿拉伯国家生活,才会出现这样的“文化冲击”。
他指出,穆斯林和基督徒在清真寺和教堂用“阿拉”字眼祈祷,不会导致穆斯林叛教,例如印尼和其他拥有超过90%穆斯林的阿拉伯国家,当地穆斯林和基督徒都共用“阿拉”字眼分别整整1442年及476年。
马迪奥斯提醒依斯迈,使用阿拉字眼的基督徒大部分都是东马人和原住民,因为马来文正是他们的第一或第二语言,就如信奉基督教的印尼巴塔克人(Batak)、达雅克人(Dayak)、安汶人(Ambonese)、帝汶人(Timorese)那样,以印尼语为第一或第二语言。
他举例,在砂拉越,阿拉的伊班语为“Allah Taala”,比达友语则是“Tuhan Alla”。
正视沙巴和砂州平等关系
他批评,联邦政府不但没有推广跨宗教交流解决上述的文化纠纷,反之却发布禁令剥夺东马基督徒和其他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祈祷的权利,等于是屈服于马来半岛的无知和傲慢。
“这些存有帝国主义思想的马来半岛人以为他们可以决定沙巴和砂拉越人的生活方式,因为他们拒绝接受马来西亚是由半岛、沙巴和砂拉越的平等伙伴关系所组成。”
马迪奥斯也促请政府正视54名砂沙国州议员的呼吁。他们在今年3月16日,敦促政府撤除挑战高庭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
他认为,吉隆坡高庭在今年3月的裁决,赋予了沙巴、砂拉越和原住民基督徒自由祷告的权利,同时也是尊重国语、伊班语、比达友语的象征。
“可悲的是,慕尤丁政府里偏执的人,却坚持要延续东马基督徒和他们的非基督徒家人及朋友(包括穆斯林)所感受到的痛苦。”
“我要求依斯迈沙比里履行大马一家的概念。展示你对于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承诺,指示总检察署撤回对阿拉字眼课题的上诉。”
今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承审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也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不过,政府随后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今年6月,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MAIWP)及柔佛宗教理事会也要求介入上诉案,以挑战这次“内政部无权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此案起源于砂拉越马兰诺族人尔艾琳提出的司法审核。吉尔艾琳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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