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上诉失败,意味着纳吉失去竞选资格,也无法担任党职。

上诉庭目前允许暂缓执行刑罚,让纳吉得以继续履行北根国会议员的职责,但他已经不再具备资格参与任何选举。

律师梁信友向《当今大马》指出,联邦宪法第48(1)(e)章节清楚阐明,任何人只要监禁坐牢一年或以上,或罚款2000令吉或以上,就会立即失去国会议员的资格。

纳吉是面对监禁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不过,该章节第4条文允许相关国会议员在等待上诉期间,维持国会议员的身份。

尽管如此,第5条文指出,第4条文不适用于提名、竞选或受委为国会议员。

换言之,纳吉若要继续上阵大选,则须靠联邦法院推翻现有的裁决才行。

以安华上诉案为例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预料将耗费至少数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审理纳吉的最终上诉。

梁信友(下图)举例,从公正党主席安华的第二宗肛交案可看出,在上诉庭裁决后,联邦法院花了11个月审案才有最终判决。

尽管联邦政府与希盟签署了跨党派合作协议,规定国会不得在明年7月21日前解散,但各种迹象显示大选或将在明年举行。

梁信友指出,纳吉若要赶上第15届大选,唯一选择就是赶在联邦法院裁决上诉前,取得王室赦免。

今年9月,纳吉就表示不排除上阵下届大选,端看法律“怎么诠释”自己的竞选资格。

马六甲州选上个月落幕后,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频频发文,质疑纳吉或借着国阵大胜卷土重来,甚至可能瞄准在第15届大选后再次出任首相。

不过,纳吉的罪名成立不仅让他无法上阵来届大选,也不能担任任何巫统党职,因为党章严禁罪犯获得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