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去年底向法庭申请,暂缓审理所涉的941万令吉欠税案。惟内陆税收局认为,沙菲宜此举是“滥用法庭程序”。

沙菲宜是在去年11月5日,以纳吉及次子纳兹福丁的17亿令吉欠税案,会影响本身的欠税案为由,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暂缓令,以等待纳吉和纳兹福丁的欠税案上诉结果。

吉隆坡税收局控制单位首席助理总监(Principal Assistant Director)三苏依芬迪(Shamsul Effendi Khamis)两天前(26日)在提呈给吉隆坡高庭的宣誓书中,反对沙菲宜申请暂缓令。

根据《当今大马》浏览的法庭文件,三苏强调,沙菲宜的欠税案,与纳吉及其次子纳兹福丁的欠税案明显不同。

他说,税收局已经取得纳吉和纳兹福丁欠税案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但沙菲宜欠税案的简易判决申请,则仍需等待吉隆坡高庭处理。

沙菲宜借纳吉案拖延

根据三苏,纳吉和纳兹福丁已获得上诉庭庭令,暂缓执行高庭的简易判决,从而等待联邦法院审理上诉申请;而沙菲宜只是要向高庭申请,暂缓审理本身的案件。

他续点出,吉隆坡高庭还未审理沙菲宜欠税案中的多项非正审申请(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比如税收局申请法庭作出简易判决,以及驳回沙菲宜的反申索申请。沙菲宜则申请法庭审理反申索诉讼。

“答辩人有意滥用法庭程序,以延迟这项欠税案(沙菲宜)。而所提及的(前首相)纳吉案,只是答辩人要暂缓此案的踏板而已。”

“这是因为,答辩人申请反申索诉讼之后,忽然又入禀申请暂缓此案,如果暂缓申请通过,所有非正审申请也会中止,包括答辩人自己提呈的(非正审)申请,这必然会浪费法庭时间。”

去年,上诉庭驳回纳吉和纳兹福丁17亿令吉欠税案的上诉申请后,他们在9月14日分别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推翻上诉庭的判决。

拖延审讯恐危及税收

三苏进一步点出,即便联邦法院择定2月16日审理纳吉和纳兹福丁的申请,但联邦法院或许也需耗数个月才能作出判决。

因此,等到纳吉和纳兹福丁的申请裁决出炉后,才处理沙菲宜的欠税案,将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国家的利益会受损,因为原告(税收局)作为政府代理机构,将无法收取税收,而该税收对国家发展来说非常重要。”

《当今大马》查核发现,税收局提告沙菲宜的诉讼,择定2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