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挨告“不当使用网络设备”,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今天再度因一篇有关2020年禁酒课题的面子书贴文,而到吉隆坡地庭面控。

本案承审法官为艾文帕拉佐迪(M Edwin Paramjothy)。

根据控状,法米惹扎(Fahmi Reza)涉嫌于去年6月1日早上11点在面子书上载相关争议性的贴文。

贴文的图案显示,一双手拿着两罐青色包装的啤酒,其中一罐印有嘉士伯(Carlsberg)的名字,另一罐则有伊党的标志。

有关贴文相信是跟数名时任伊党部长和领袖在2020年公开支持,扩大吉隆坡限制售酒令有关。

但贸消部长去年6月4日已澄清,不会在马来西亚实施限行令期间禁止卖酒。

案件3月30日过堂

法米今天被控,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来侮辱他人的罪名。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法米不认罪,并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外,法官择定3月30日过堂。

法米过去曾因讽刺画作,多次遭到执法单位调查与提控,包括以“小丑图”讽刺前首相纳吉,而面对检控。2018年10月,由于总检察署撤销提控,法米摆脱“纳吉小丑图”一案。

今年2月10日,法米同样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3)条文下被控。但他不仅不认罪,更在晚间讥讽地公开向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