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夫丁驳内阁意见不合,强调反跳槽法仍需打磨
外交部长赛夫丁阿都拉同意马来西亚亟需反跳槽法,惟强调在通过该法案前必须先修宪,并细致打磨跳槽法条文。
赛夫丁阿都拉也驳斥报道,否认内阁在制订反跳槽法一事上争执不下,声称内阁成员一致认同须制订反跳槽法。
外交部长赛夫丁阿都拉同意马来西亚亟需反跳槽法,惟强调在通过该法案前必须先修宪,并细致打磨跳槽法条文。
赛夫丁阿都拉也驳斥报道,否认内阁在制订反跳槽法一事上争执不下,声称内阁成员一致认同须制订反跳槽法。
“有报道称内阁成员(因反跳槽法)出现争执。尽管我不能公开代表内阁发表谈话,但我出席了商讨这项课题的(内阁)会议。”
“内阁成员不曾就修宪,或是制订反跳槽法起过争执。”
赛夫丁阿都拉今日是在关丹为兴都山甘公会(Persatuan Hindu Sanggam Malaysia)关丹分会第42届会员大会揭幕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制新法前必须先修宪
他透露,内阁于周三(4月6日)的会议中,一致支持先修订宪法,再召开特别国会会议制订反跳槽法的决定。
赛夫丁阿都拉也是土著团结党英迪拉马哥打(Indera Mahkota)国会议员。他认为,尽管马来西亚亟需反跳槽的相关法案,惟仍须细致打磨以避免修法不当带来的恶果。
“因此需先修订宪法,即与结社自由相关的第10条。”
“如果不修订宪法,则仍以联邦法院在1992年,针对吉兰丹州政府和诺丁沙烈(Nordin Salleh)案的裁决为准。”
“根据那项裁决,更换政党或跳槽,并不会剥夺该名州议员的职务。”
若修法不当将遭滥用
他表示,由于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所以政府需在制订相关法案前修订宪法。
“这将会在4月11日落实,将会有修订宪法的动议,以制订跳槽或更换政党相关的法案。”
赛夫丁阿都拉也要求详细定义跳槽的定义,以免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公。
“比如,一旦遭政党开除,这算是跳槽或是更换政党吗?因此,这件事必须清楚明了,以免政党无法对其党员滥权。”
联邦政府二度踩刹车,未能如期提呈反跳槽法引发各界揣测,而团结党的立场尤其令人瞩目。该党多名民代此前是从其它政党跳槽而来。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批评联邦政府缺乏政治决心,更质疑推迟提呈法案,是因遭人蓄意扯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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