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准备修宪来制定反跳槽法令,但修宪内容引来多方反对。为此,净选盟今天建议政府,制定一个“有限版”的反跳槽法令。

净选盟主张,暂时先制定“有限版”的反跳槽法令,待第15届全国大选后可再采取其他一劳永逸的方案,如制定罢免选举的机制。

净选盟发文告指出,政府目前倡议修改宪法第10章,势必会侵犯结社自由,进而有违宪的风险。

“虽然我们应该在来届大选前制定反跳槽法令,但不应该只为了政治交易而仓促立法,否则势必会影响世世代代。”

“净选盟建议备忘录委员会与内阁,先制定一个有限版(limited version)的反跳槽法令,不把政党开除的议员视为跳槽。这将平息一些政党或国会议员的反对。”

避开法院判例

净选盟倡议的“有限版”反跳槽法令,建议如下:

(一)依然会修改宪法第10章第3A条款,但并不按照政府的倡议修改,反之是改成“尽管有第2条款的规定,国州议员获得第1条款(c)项条款保障结社权力,但他们仍受到联邦法律所限制,不得在选后跳槽他党”。

(二)联邦政府必须在下个国会特别会议中,通过新增宪法第49A章,不把政党开除的议员视为跳槽。

净选盟指出,这两处修宪足以避开联邦法院1992年的诺丁沙烈(Nordin Salleh)案裁决,而无需涉及只会使问题更复杂的国会法令。

联邦法院于1992年诺丁沙烈案中裁定,州属层级的反跳槽法,违反《联邦宪法》保障结社自由的第10(1)(c)条款。

选后再寻他策

净选盟承认,将“遭到政党开除”排除在跳槽的定义之外,确实会削弱反跳槽法的力度。

它说,在这种情况下,议员在违反党的指令后可以选择不辞职,以待党开除,进而保全其议席。

不过,净选盟认为,就现阶段而言,可以折中采用这个“有限版”反跳槽法令。

净选盟表示,“有限版”的反跳槽法令既能在第15届大选前满足公众的期盼,也能够避免侵害宪赋权利,因为国会能够在有限版的反跳槽法令缺陷浮现时,采取其它方案,如制定罢免选举。

净选盟也呼吁联邦政府和备忘录委员会,以透明方式制定反跳槽法令,并给予公众合理的时间讨论和反馈。

制定反跳槽法是希盟与联邦政府签订跨党派合作协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协议也阐明联邦政府必须在上个季度国会会期结束前,提呈到国会。

不过,政府后来跟希盟达成协议,将在4月11日的特别国会先修宪,之后再制定反跳槽法案。

双方也同意,在《联邦宪法》第10章增设“授权条款”(enabling clause),以允许立法阻止国会议员转换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