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稻农在3年前重伤其同乡的罪名成立被判监7年,上诉庭今日在他搬出前首相纳吉的案例后,批准其暂缓入狱服刑的申请,直到他所提出的最终上诉有结果为止。

莫哈末法依兹的代表律师阿兹鲁是引用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7项控状罪成,但获准在上诉期间暂缓入狱服刑的案例。

由卡马鲁丁、仄莫哈末和哈欣韩沙组成的三司,一致批准莫哈末法依兹的暂缓服刑申请。

卡马鲁丁说,上诉庭三司同意,在被告就其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的上诉有结果前,可暂缓执行入狱刑罚。

法庭也批准莫哈末法依兹以3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必须每两周一次赴吉兰丹哥打峇鲁的宾再(Binjai)警局报到,直到上诉庭聆审其上诉。

凑巧与纳吉同天被定罪

2020年7月28日,25岁的莫哈末法依兹在地庭被判重伤42岁的努斯哈山罪成。

他被指于2019年6月26日晚上7点在丹州哥打峇鲁的一甘榜犯罪。

地庭法官当时宣判他入狱7年及鞭笞两下,惟批准他在向高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高庭在2020年12月14日维持地庭裁决,但不批准他在上诉期间暂缓入狱服刑。

凑巧的是,纳吉(上图)也是跟莫哈末法依兹一样于2020年7月28日这一天,在吉隆坡高庭被判罪成。

纳吉所面对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被判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高庭当时批准让他暂缓执行刑罚,以及以200万令吉保外。 

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维持高庭裁决,也同样批准他暂缓入狱服刑和缴付罚款,直到他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最终上诉有结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