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魏家祥重申,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蚊型脚车全面禁止上路。

他说,昨日在他宣布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后,有心人士大肆渲染“魏家祥不敢对付蚊型脚车,只是选择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

不过,魏家祥澄清,其实他在昨日的记者会已经重申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蚊型脚车全面禁止上路。

“一旦发现他们的踪影,执法单位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我也在此呼吁,若民众发现或目睹可危害道路安全使用者的情形,请立即通知执法单位。”

禁三微型交通工具上路

魏家祥昨天宣布,在2021年陆路交通(禁止使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条规下,微型交通工具(Micromobility vehicles)如轻便摩哆(moped)、个人移动设备(PMD)和个人移动辅助设备(PMA)禁止上路,否则使用者将挨罚300令吉。

这项条规是在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

除此,他提到,上述禁令不含盖脚踏车、三轮车和电动脚踏车,只要它们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1959年陆路交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