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双溪毛糯国会议员西华拉沙支持政府废除强制死刑,不过他认为,这一项司法改革应当溯及过往案件。

西华拉沙(上图)在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表示,这次改革若没有溯及目前正在审讯以及已判刑的案件,则是令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

“这并非特定罪行的加重刑罚。自然正义原则阐明,加重刑罚不得溯及过往,而仅适用于新的案件。”

“(然而)我们正在处理的改革攸关减低刑罚,废除强制死刑,法官获许全权决定是否判处被告死刑。法官如今可以决定,若案情不至死刑,则他可以考虑终身监禁等其他刑罚。”

用赦免程序重新审查

“这些案件应当透过适当机制来重新审查,确定是否维持死刑。于我而言,既有的最佳途径即是赦免程序,无需再建立新机制。”

“强制死刑判决下的所有待刑死囚,应当获许提交新的赦免申请,而(政府)可透过它来决定是否维持死刑,或予以减刑。”

西华拉沙指出,废除强制死刑符合前朝希盟政府的立场。

“我们的一贯立场,是承审法官有权按照每个案件的情境,酌情决定死刑是否为合适的刑罚。他们不应受强制性刑罚的束缚。”

主张进一步全面废死

“就个人而言,我也认为这项法律改革应当持续下去,直到全面废除死刑。不过,希盟其他的同僚或会不认同我这一观点。”

掌管法律与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今天较早宣布,内阁同意废除强制死刑,改交法庭酌情量刑。

强制死罪意味着,若证据充足嫌犯被判罪成,法官仅能遵循法律裁决死刑,而不能依据囚犯的个别状况,考虑减刑或从轻发落。

目前,《刑事法典》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中分别列有11项及1项强制死刑罪行,包括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

希盟引领而他人跟随

另外,诚信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下图)则认为,应当赋予法官量刑的权力。

“于我而言,强制死刑并非真正好的法律。它弊大于利。”

“无论如何,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予以法官宽松却合理的裁量权,在充分考虑特定罪行的严重程度,处以适当的刑罚。”

“这项课题也充分展现获得人民充分授权的时任希盟和民兴党政府,所带来的众多正面成就之一。”

“我们感谢现有政府,充分认同并接受时任希盟和民兴党政府所成立,并由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Richard Malanjum)领衔的相关委员会,所提呈的研究结果。”

“简而言之,不管是否喜欢,现有的非民选政府应当接受这个道理,即‘希盟引领,而国阵和国盟只是跟随’。”

哈尼巴在前朝希盟政府担任过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