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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今年3月走访槟城时,大山脚社青团执委林政行率众到场抗议,遭到纳吉支持者粗暴对待。虽然林政行等人报警要求调查纳吉的支持者,但如今却是林政行被控上庭。

林政行是今早在槟城大山脚推事庭,被控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

他并不认罪,并以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外出。

根据控状,林政行涉嫌于3月25日大约下午2点,在大山脚一家饮食中心,使用侮辱性字眼以激起众愤和干扰和平,因此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

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阐明,任何人出言不逊、威胁或侮辱、展现或张贴不礼貌的大字报或画报,以旨在展现愤怒和干扰和平,将面对不超过100令吉的罚款处分。

字报乃复述法官判词

林政行的代表律师雷尔(上图)接受《当今大马》联系时指出,主控官阿菲法(Afifah Mohd Shokri)原本要求1000令吉的保释金,经求情和说理后,最终改为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雷尔也是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他说明,其当事人在接到提控通知后自动在法庭现身,也没有潜逃风险,因此没必要设定保释金。

他续称,其当事人当时手持的布条写着“纳吉是国耻”的说法,乃是复述上诉庭法官去年12月裁定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败诉时的判词,因此不解为何当局仍然提控其当事人。

他也说,若推事坚持必须缴付保释金,则只能定在500令吉,同时在等待缴付保释金期间不能对其当事人戴上手铐。

推事哈斯丽扎(Hasliza Razak)同意了辩方的要求,并择定7月1日过堂。

因原则而不缴罚了事

林政行在庭外向媒体表示,对于这项提控感到不解和愤怒,因为事发当时挑起肢体冲突和辱骂的人,都是纳吉的支持者。

“在庭上,我其实可以支付100令吉就解决此案,但我认为这事无关金钱,而是道理和原则,所以我决定不认罪,不缴付罚款。”

他说明,作为社青团的一份子,本身不会因为遭遇不公不义就退缩,承诺继续为正义发声。

其余到场声援林政行的行动党领袖包括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丹那拉打州议员张玉刚、威省市议员陈润辉。

与纳吉支持者爆发冲突

3月25日,纳吉到访大山脚点心城时,近10名行动党党员在林政行率领下,在活动场外拉布条抗议,因而与纳吉支持者爆发冲突。

他们之后到威中警察总部报案,控诉他们遭到纳吉支持者粗暴对待、攻击和抢走物品。

当时,新任社青团长俞利文发文声援,支持党员勇敢捍卫真理,并谴责纳吉支持者的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