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发出准令予士姑来选民塔米雷华冉(RK Tamileswaaran),以让他提出司法审核,挑战选委会与联邦政府禁止他在今年3月柔佛州选投票一事。

塔米雷华冉的律师梁信友告诉《当今大马》,高庭法官诺琳(Noorin Badaruddin)今早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后,决定发出准令予塔米雷华冉。

“法庭择定7月6日管理案件。”

这也意味着,法庭之后将另择日期,聆审塔米雷华冉的司法审核申请。

塔米雷华冉的另一律师是Beatrice Chin。

净选盟协助入禀法庭

塔米雷华冉在此案把选委会与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两个答辩人是由高级联邦律师艾赛飞(Muhammad Al-Saifi Hashim)、诺阿祺拉(Nor Aqilah Abdul Halim)与马祖奇(Nik Ahmad Marzuki Nik Mohamed)代表。

本月9日,净选盟发文告说,他们正在协助塔米雷华冉入禀民事诉讼,起诉选委会和联邦政府。

塔米雷华冉是士姑来州选区的首投族,原本要在3月12日的柔佛州选中投票,但遭到选委会官员禁止投票。

根据净选盟,塔米雷华冉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在前往投票中心前先检测2019冠病,尽管检测结果呈阴,他还是遭到选委会官员阻止投票。

在3月12日的柔佛州选投票日,多名选民遭禁止投票。其中一名染疫的妇女到拉庆选区甘榜马芝迪(Kg Melayu Majidee)投票中心想履行投票义务,却遭卫生官员开出1000令吉罚单,并且不得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