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部秘书长任反性骚官员?阿莎丽娜抨法案不妥
国会报道
反性骚扰法案规定,政府将委任妇女部秘书长担任反性骚扰特别官员。惟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批评,不应该将反对性骚扰的工作交给一名官员,否则此人或成为“道德执法者”。
反性骚扰法案今天在国会二读辩论。其中第24条文、第25(1)、 第25(2)条文阐明反性骚扰特别行政官的委任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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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骚扰法案规定,政府将委任妇女部秘书长担任反性骚扰特别官员。惟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批评,不应该将反对性骚扰的工作交给一名官员,否则此人或成为“道德执法者”。
反性骚扰法案今天在国会二读辩论。其中第24条文、第25(1)、 第25(2)条文阐明反性骚扰特别行政官的委任和功能。
这个职位将由妇女部秘书长担任。
为何需要道德警察?
阿莎丽娜今天在国会辩论时警告,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司法诉讼。
“我不曾见过任何国家设立行政职位来对付性骚扰。”
“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们怎么能让一个人,即妇女部秘书长受委为反性骚扰行政官。”
“为何妇女部秘书长要成为反性骚扰的道德警察?这毫无逻辑。”
交给委员会更妥当
相较之下,阿莎丽娜举例,《2001年儿童法令》将预防儿童受害与提升醒觉意识的活动交给一个委员会来处理。
“若将这种事情交给委员会来处理更恰当。”
阿莎丽娜也同意行动党泗岩末国会议员杨巧双的建议,即反性骚扰委员会应该涵盖多元族群背景的成员,确保考量性骚扰的种种因素。
“因此我认为在第25条文下可以扩充部长权力。”
阿莎丽娜强调,即使扩充部长权力,部长也必须向国会负责,若部门总监担任反性骚扰官员则难问责。
不在各地设仲裁庭
阿莎丽娜补充,现有条文下虽然规定成立反性骚扰仲裁庭处理民事纠纷,但在各州或县则不会成立仲裁庭,与消费者仲裁庭、房屋仲裁庭的规定不同。
阿莎丽娜担心,这可能造成性骚扰受害者难以取得援助,尤其是有生理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民间组织倡议制订性骚扰法至今已20余年。去年12月15日,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终在国会提呈2021年性骚扰法案一读,法案的其中一项是设立性骚扰仲裁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