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以“纳兹兰口供”寻求翻案,控方斥转移视线
不过,控方强调,纳吉不能以据称是纳兹兰的口供来废止SRC案的判决。
前首相纳吉向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以证明当初承审SRC案的高庭法官纳兹兰涉利益冲突,借此废止纳兹兰的裁决。而纳吉所提出的其中一个证据,据称是纳兹兰所给的反贪会口供。
不过,控方强调,纳吉不能以据称是纳兹兰的口供来废止SRC案的判决。
根据控方入禀的联邦法院宣誓书,副检察司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表示,就算纳兹兰真的向反贪会给供,所有的口供都受到《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保护。
因此,他指出,纳吉不可能获得纳兹兰的反贪会口供,遑论是公开其内容。
阿斯洛夫批评,辩方所谓的这项证据,只不过是试图转移纳兹兰对纳吉的裁决和定罪。
供词受机密法令保护
他强调,如果真有纳兹兰向反贪会给供的记录,都是属于机密文件,外人无法取得。
他说,在官方机密法令下,纳吉就算真的提出文件,也仅是传闻的证据,无法左右高庭的裁决。
“那也与SRC案审讯完全无关,因为SRC自2012年就是隶属财长机构公司,而据称违规的一马公司贷款,则是发生在2015年。”
“这不相关、不可接受和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的录供内容(如果属实),遭恶意和非法公开,也只是是为了转移法官纳兹兰对申请人(纳吉)的裁决。”
根据官方机密法令,任何人公开机密文件,将面对坐牢7年的最高刑罚。
要求撤裁决重审案件
2020年7月28日,纳兹兰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包括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纳吉的监禁刑期同时执行,须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去年12月8日维持纳兹兰的裁决,纳吉于是转而向联邦法院上诉。
为了推翻高庭的裁决,纳吉律师团队在6月7日入禀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声称纳兹兰在一马公司与SRC案中有利益冲突,因为马来亚银行(Maybank)发出贷款给一马公司时,纳兹兰曾担任银行的法律顾问,要求重审此案。
联邦法院此前择定,于今年8月中旬起,审理纳吉的SRC国际公司上诉申请,聆讯日长达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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