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尽管遭希盟和人权团体反对,国会下议院今天仍以声浪投票,通过《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法案》(IPCC)。

公民组织与多名希盟国会议员较早前批评,IPCC法案毫无惩戒实权,无法改善警方暴力和滥用权力问题。

但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表示,该法案是为了改善警队的诚信,减少警员的不端行为及加强民众对警方的信心。

希盟主席理事会之后发文告回应说,IPCC法案未达制度改革的标准,在野党不会支持。

“它有许多瑕疵,而且不如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和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委员可随时遭撤换

他们也举例,IPCC的委员并非中立,并可以随时在没有任何理由下遭撤换。

“IPCC的秘书将由部长委任;相对的,EAIC目前是自行委任秘书。”

“IPCC也未允许委员会,探讨全国警察总长指令(IGSO)下的事务,也没有关于设立纪律局的条文。”

这份文告是由希盟四党党魁,即公正党主席安华、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及沙巴民统党主席马迪奥斯共同联署。

促重呈IPCMC法案

IPCC法案是在2020年8月26日于国会提呈一读,并预定在翌日进行二读,惟之后多次无故展延。

国盟掌政时期,政府撤回《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法案,并宣布改呈IPCC法案。IPCC法案与IPCMC最大的差别就是,新法案下的委员会只能执行调查,而没有惩罚犯错警员的权力。

今年3月22日,人民之声在国会大厦附近号召集会,并步行到国会呈交备忘录,要求所有国会议员务必投票反对IPCC法案。

该组织当时呼吁政府撤回IPCC法案,重新提呈IPCMC法案,以恢复警方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