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02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周二撤换律师团队后,旋即申请展延原定下个月开审的SRC案终审。不过,联邦法院今天驳回纳吉的申请。

联邦法院今午拒绝纳吉律师团的申请后,意味着SRC案终审将按原定日期,在8月中开审。

纳吉此前以撤换律师团队、全新律师团接手为由,申请展延原定下个月开审的SRC案最终上诉。

联邦法院今天管理纳吉的SRC案。副检察司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今午受询时确认,联邦法院不允许纳吉新律师团所提出的展延审讯申请。

“今天是(纳吉)前任律师(即沙菲宜律师楼)申请提交新证据的案件管理。 ”

“接着,是(纳吉)换律师的事宜。”

下令控辩双方遵守原定日期

“联邦法院告知,维持原定8月15日到26日的审讯日期,并下令(控辩双方)遵守指令。”

根据阿斯洛夫,联邦法院今天也择定,将在8月15日聆审纳吉提交新证据的申请。

《当今大马》已联系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寻求回应。

出席今天线上案件管理的控方代表为检控官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

纳吉的代表则包括郑宝德、刘德发(Liew Teck Huat,音译)与洛本(Rueben Mathiaravanam)。

此外,纳吉SRC案的前律师沙菲宜(下图)也有出席今早的线上案件管理。

纳吉的律师团队原本是由沙菲宜所领导。不过,沙菲宜律师楼(Shafee & Co)周二致函告诉联邦法院,纳吉已经解聘他们,改为委聘前首相署部长再益的律师楼,为他辩护SRC案。

换律师后旋即申请展延终审

在纳吉撤换律师团队后,新律师同一天旋即申请展延原定下个月开审的SRC案最终上诉。

联邦法院此前已经择定在8月15至19日,以及22至26日,合共十天聆审纳吉的最终上诉。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SRC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由财长机构全资拥有。

纳吉也是前财政部长,同时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SRC公司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