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政府今日在国会提呈反跟踪骚扰法案一读,寻求修订《刑事法典》与《刑事程序法典》,以便把跟踪骚扰列为刑事罪行。

在这项法案下,跟踪骚扰罪成者将面对最高三年监禁以及罚款的刑罚。

法案将增订《刑事法典》第507A条文,即若有人不断重复骚扰行为,意图造成或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行为会对他人造成痛苦、恐惧或警觉其自身安危,就构成跟踪骚扰罪。

法案也将修订《刑事程序法典》第98A条文,以赋权法庭发布庭令,在调查期间限制嫌犯的行为,以保护受害者免受进一步骚扰。

法庭可颁布保护令

在新增的《刑事程序法典》第98A条文下,受害者、律师、孩童或失去行动力者的监护人可以通过单方面申请,寻求保护令。

一旦法庭颁布保护令,嫌犯不得再跟踪骚扰受害者,否则将抵触《刑事法典》第507A条文。

这包括禁止嫌犯“靠近”受害者或其他与受害者有关的人,至于需要保持多远距离,则由法庭判定。

若违反保护令,嫌犯可能面对最多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盼10月通过法案

掌管国会与法律的首相署副部长玛丝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两项法案。

她希望这两项修法将在今年10月的国会会议辩论和通过。

2020年,妇女援助组织的问卷调查发现,女性遭遇跟踪骚扰的几率比男性大,但男性所面对的跟踪骚扰却更危险。

调查指出,较多男性面对跟踪骚扰时,会受到对方胁迫甚至伤害。此外,整体而言,高达88%的受访者曾遭遇跟踪的行为,34%的受访者则在去年遭人跟踪。

妇女援助组织之前说明,反跟踪骚扰法不只是能够保护受害者,也会增强社会的意识,理解到跟踪骚扰是一种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