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申请司法检讨SRC案判决,而控方入禀宣誓书,指控纳吉在联邦法院上诉失利,乃是因为其律师团队过于自信和顽固所致。

根据控方在10月11日所入禀联邦法院的宣誓书,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指出,纳吉的律师团队预设他们要求延迟审讯的申请一定会获得通过。

他提到,事实上,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以及律师郑宝德已多次获告知,法院不会允许展延审讯。

因此,莫哈末阿斯洛夫指控,纳吉律师团队“顽固地坚持”他们需要更多时间并要求展延审讯,乃是一个“错误的策略”。

“显然的,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已经为上诉人(纳吉)的申请准备了6到8周的时间,并阅读了3万页的上诉记录。”

过度自信申请会过

“但是,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太过自信,认为提呈新证据的申请会成功,因此也会获得延迟审讯。”

“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故意选择专注在提呈新的证据,而不是主案本身。”

“我断言,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在整个案件子上过度自信,并认为延迟审讯的申请会通过,尽管联邦法院已经下令主案将按原定的日期审讯。”

莫哈末阿斯洛夫也驳斥纳吉的申诉,指法院拒绝他的延迟审讯申请,已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条的人身自由权。

他强调,纳吉在任命新律师之前,就应该考虑到已定的审讯日期。

纳吉在SRC案终极上诉下判之前的7月26日,解雇原本的代表律师沙菲宜,转而委任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以及资深律师郑宝德,并随即提出展延审讯的申请。

临时变卦招致批评

这次临时变卦引起外界众多的揣测和批评,尽管纳吉否认,但许多人仍深信纳吉试图借此拖延审讯。

不过,联邦法院没有停下脚步,并于8月23日维持高庭裁决,即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七项罪名全部成立,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目前已在加影监狱服刑。

纳吉后来雇佣回沙菲宜律师楼,并于9月6日提交申请,要求司法检讨法院上述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