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两年前被控骗槟海隧建商,检署不再追诉案件
商人加纳拉惹曾在2019年被控三罪行,涉嫌以摆平反贪会调查为幌子,诈骗槟城海底隧道主要承包商,但如今总检察署已不追究这起案件。
副检察司马哈蒂(Mahadi Abdul Jumaat)今天告诉吉隆坡地庭,加纳拉惹(G Gnanaraja)的案件已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沙亚南的案件(加纳拉惹诈骗案)已经列为NFA,我们(控方)也没有收到报告。”
商人加纳拉惹曾在2019年被控三罪行,涉嫌以摆平反贪会调查为幌子,诈骗槟城海底隧道主要承包商,但如今总检察署已不追究这起案件。
副检察司马哈蒂(Mahadi Abdul Jumaat)今天告诉吉隆坡地庭,加纳拉惹(G Gnanaraja)的案件已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沙亚南的案件(加纳拉惹诈骗案)已经列为NFA,我们(控方)也没有收到报告。”
吉隆坡地庭今天审理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槟城海底隧道案,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由于控方未按法庭指令提供案件相关文件,因此有意入禀申请,起诉控方涉藐视法庭。
哥宾星声称,控方未遵守法庭在9月29日的庭令,即反贪会须提供槟城海底隧道主要承包商Zenith建筑集团主席查鲁(Zarul Ahmad Zulkifli,下图)的手机讯息截图副本。

法庭当时也下令控方提供原本供沙亚南法庭审讯所用的报告,包括了查鲁和加纳拉惹之间的WhatsApp讯息内容。
控方本应传召纳拉惹上庭指证林冠英,但至今也未这么做。
加纳拉惹是在2019年4月3日被控,罪名是诈骗查鲁高达1900万令吉。
加纳拉惹涉嫌3次欺骗查鲁,谎称自己能够凭借政治关系,促使反贪会关闭海隧案的调查。
延伸阅读:槟海隧案:谁又是加纳拉惹?
没案件编号无法取报告
哥宾星今天在法庭上盘问反贪会官员旺菲尔道斯(Wan Mohd Firdaus Wan Yusof)时,旺菲尔道斯表示无法获取沙亚南法庭的案件报告。
旺菲尔道斯解释,已尝试索取报告,但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告知,辩方并没有提供完整的案件编号,所以无法做到。
旺沙鲁丁是本案的主控官。
不过,哥宾星质疑,本案的控方成员副检察司聂哈丝丽妮(Nik Haslinie Hashim)也是沙亚南法庭案的主控官,不可能会因为不完整的案件编号而无法取得报告。

就在哥宾星扬言将入禀起诉控方藐视法庭后,马哈蒂才站起来说明,纳拉惹的欺诈案已列为NFA,所以控方也没有报告。
指控辩方蓄意拖延审讯
马哈蒂表明不是沙亚南法庭案的控方成员,否认试图隐藏证据,并认为纳拉惹的欺诈案与林冠英的案件无关。
他也指控辩方,一再索要各种文件,乃是为了拖延审讯。
聂哈丝丽妮也告知法官,指纳拉惹的欺诈案与林冠英的案件无关,而主控官副检察司旺沙鲁丁因为请假,所以没有出席今天的审讯。
哥宾星则否认拖延审讯,强调在审讯阶段,辩方有权利入禀申请,以取得任何相关文件。
承审法官阿祖拉随后要求辩方先入禀申请,法庭会再裁决,并择定10月23日及25日续审本案。
林冠英在本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包括利用职权索贿330万令吉、索要槟城海隧计划日后10%盈利的贿赂,以及不诚实地挪用两片总值约两亿令吉的槟城公有土地。
此前,查鲁供称,林冠英于2013年从他的手上接过10万令吉贿款时,脸带微笑。他也说,隔年再把另一笔10万令吉贿款交给林冠英时,对方同样神情愉快。
不过,林冠英在面子书发文否认查鲁的说法。他喊冤,宣称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有收到贿款,但却被控贪腐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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